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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报》

灾后道路重建改建应遵循的几点原则

作者:崔新壮    
2008-07-02     浏览(219)     (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1日12时,汶川大地震已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19条高速公路、159条国省干线公路、7605条农村公路受损,损毁公路里程47277公里,毁坏桥梁5560座,毁坏隧道110座,损失金额达653.06亿元。作为“生命线”的道路不通,一直是困扰灾区安置房建设和灾后重建的最大难题。道路不通主要是由地震引起的道路开裂与扭曲、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造成的。其中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泥石流是指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携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在灾后重建中,道路建设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是先通后畅,近远期结合。近期全力抢通、保通,突击打通灾区对外主要出口公路和影响畅通的关键“瓶颈”路段,力保国省干线公路畅通,保障救灾和灾区重建的运输需要,同时抓紧启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公路恢复与重建项目。远期根据灾区重建规划,选择适宜的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全面恢复改善灾区公路功能、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抗灾和交通保障能力。
  二是恢复为主、新建为辅。根据实地踏勘的情况,充分利用原有的公路和设施,清理塌方、落石,补强路基,修复、加固受损结构和设施。局部有大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严重地质病害时,可考虑局部改线或另辟新线。在新辟路线时,尽量采用半幅路半幅桥的方案通过峡谷区,慎重废弃老路,能保留的尽可能保留,并列入管养计划。
  三是重视地质,科学决策。高度重视灾区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在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选择上科学合理,尽可能减轻对山体的扰动,最大限度提高公路建设和后期运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例如,高地震烈度地区不适宜建设拱桥;合理把握技术标准,反对采用与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高标准。在标准和技术方案的选择、特殊工程的处理上结合灾区实际情况,合理把握技术标准,切实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同时,在一些重要路段,适当利用最新科研成果,例如,美国科学家最近检验了一种设想,即利用一种智能合金作为固定桥梁道路的缆绳,它能在地震过程中伸长,而在震后重新收紧并将桥梁道路拉回原来的位置。这样,高架桥梁道路就有可能避免在地震中四分五裂。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恢复重建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同时考虑通乡和通村公路。要完善路网,打通县与县之间和相邻县的乡与乡之间的“断头路”,提供必要的迂回路线,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同时考虑灾区市、县、乡汽车站的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公共客运服务。
  此次灾区公路、桥梁、隧道和附属设施受损严重,受损面广,公路抢通保通要与恢复重建并举。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工程艰巨、资金需求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在科学规划指导下有序进行。据悉,交通运输部将恢复重建规划分为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和后五年(2011年至2015年)两个阶段,近三年以恢复重建为主,后五年以发展提高为主,力争用八年时间,全面恢复和适当提高灾区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