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报》
大学何以谓之“大”——以哈佛为例
作者:程相占
谁最先用“大学”来翻译西方的university已经难以确知。这个翻译相当精彩,因为它突出了大学之“大”。大学之谓大,既不在于学校招生数量大,也不在于校园占地面积大,更不应该像某个学校将校门修建得“世界最大”。大学之大应该指如下三个“大”:教育观念之大,学术成就之大,毕业生所成之才之大。我们不妨以美国哈佛大学为例来逐个考察这三个“大”。
教育观念之“大”是对于学校管理层面来说的。是否具有自己独特的大学理念,是衡量一个大学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作为美国最古老的大学,哈佛一直具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理念,它的许多校长都是著名的教育家。我们仅举哈佛第二十三任校长科南特为例。科南特1916年于哈佛获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后任有机化学教授,1933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他走上哈佛大学校长岗位后放弃了化学专业研究,改行研究美国教育,发表了大量相关著作,包括《分裂世界中的教育》(1948)、《现代科学与现代人》(1952)、《教育与自由》(1953)、《美国中学的革命性变革》(1959)、《两种思维模式:我和科学与教育的相遇》(1964)、《综合中学》(1967)、《科学原理与道德操行》(1967)及其自传《我的几个生命》(1970)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科南特的领导下,哈佛大学于1943年1月组成了一个委员会,调研“自由社会中通识教育的目标”。经过两年的工作,“通识教育报告”于1945年完成,并于1950年以《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为名正式出版。由于该书封面装帧采用哈佛传统深红色,所以通常称为“红皮书”(The9Red9Book),通称《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红皮书不但全面反思了哈佛的教育理念,系统地提出了哈佛大学的通识教育框架,而且相当深入地反思了整个美国的教育理念,在美国高等教育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甚至被誉为通识教育的“圣经”。作为校长,科南特为《通识教育红皮书》撰写了长达六页的《导言》,提出通识教育的核心问题是“自由而文雅之传统”的持续问题,认为这是人类文明保持下去的根本。他说:“即使在数学、物理或生物科学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即使能够读写几种外语,都不能构成一个自由国度的公民所应充分具备的教育背景。因为这种教育方案既无关于人作为个体的情感体验,也无关于他作为社群动物的实践经验……在这种教育方案中,没有历史,没有艺术,没有文学,也没有哲学。而在上面这几个领域里,价值判断最为重要。除非教育过程包括这几个领域的相关知识,它将远远不够完善。”他希望这种教育理念能够应用到美国全民教育系统中。据说,我国目前的大学校长大多出身于理工科。科南特由一个杰出的化学家最终成了著名的教育家,表明学术背景并不决定能否成为教育家。
第二个“大”指教师队伍的学术成就之大。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哈佛大学三十多位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我们简单列举几位:理查兹于1914年获诺贝尔化学奖,乔治·明诺特于1934年获生理学和医学奖,约瑟夫·默里因为成功地开发了一种器官移植的方法,获得1990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除了众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之外,哈佛大学在许多学术领域都有大师级的教师。我们且看一下哈佛的哲学家和美学家。威廉·詹姆斯1869年于哈佛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1872年至1907年任教于哈佛,主讲解剖学与心理学。1890年发表的划时代名著《心理学原理》提出了“意识流”学说。乔治·桑塔亚纳求学哈佛时曾师从詹姆斯,1886年毕业于哈佛,两年后开始任教于哈佛,成为哈佛黄金时代教师队伍的一员。他于1896年发表美学名著《美感》,于1905到1906年间发表五卷本的《理性生活》,标志着他在哈佛职业的顶峰。德国美学家鲁道夫·安海姆1968至1974年任教于哈佛大学,他的《艺术与视知觉》(1954)、《走向艺术心理学》(1966)、《视觉思维》(1969)等提出了著名的格式塔原理,为揭示人类艺术心理奥秘打开了重要窗口。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艾尔弗雷德·怀特海与罗素共同撰写过《数学原理》,1924年开始担任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相继发表了《科学与现代世界》(1925)、《形成中的宗教》(1926)、《符号论》(1927)、《教育的目标及其它评论》(1929)、《过程与实在》(1929)、《观念历险》(1933)等,提出了著名的“过程哲学”。纳尔逊·古德曼1941年于哈佛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67年开始回到母校任教,1977年成为哈佛荣誉退休教授。他是当代美学与分析哲学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其专著《艺术语言》(1968)标志着英美艺术问题的分析立场转向;1967年,他在哈佛教育研究生院开创并主持了“零点方案”(Project9Zero),成为全球卓著的艺术教育项目。哈佛零点方案的第二任主任霍华德·加德纳迄今已经发表了二十多本专著,提出了著名的“多元智能”理论。
上述名单里有许多大师本身就是哈佛的毕业生。不过,提到哈佛的毕业生,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美国总统。迄今为止,哈佛大学的毕业生中共有六位曾当选为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1751年至1755年求学于哈佛,1789年-1797年间任美国第一任副总统,其后接替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任期为1797年-1801年;他的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1788年毕业于哈佛,1825年到1829年任美国第六任总统。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1845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1877年—1881年间任第19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任美国第26任总统(任期1901-1909),他于1876年至1880年学习于哈佛。连任四届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一直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是20世纪美国最孚众望和最受爱戴的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惟一连任四届总统的人,他也在哈佛度过了自己的大学生涯。约翰·肯尼迪1936至1940年间就学于哈佛,曾任美国第35任总统(1961-1963)。除了这些总统之外,我们还会想到出自哈佛的电脑天才和美国首富比尔·盖茨。其实,美国的各个领域中,都活跃着哈佛毕业生的身影。从独立战争开始,哈佛一直发挥着美国人才库的功能。“先有哈佛,后有美国”这句名言,描述的绝不仅仅是时间先后:它其实描述的是哈佛对于美国的持续性塑造作用。
我们的“大学”到底有多“大”?到底是怎样的“大”?我们不必企图与哈佛一争高低;不过,哈佛之“大”应该成为我们反思自己的明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