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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 - 《华矿安全报》

以宪法之名,护我辈青年

2024-12-16     浏览(31)     (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少年的肩上有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为保障每一代青年人健康、安全地成长,我国自有法律加以保障。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保障,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法律根基。在我国宪法中也有许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法律。时至今日已多次修订。“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有了法律规范,青少年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知行合一,健康成长,成为和谐社会的新生力量,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担。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为未成年人建立保护体系的同时,将家庭、学校、社会相联系,使得保护系统逐渐加强,同时对于监护人责任、学校教育、社会氛围等加大力度实施保护政策。此等举措,将充分、高效地对青少年进行引导和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懂得自身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

    未成年人既已知法律加身,当心存敬畏,依法而行。“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因此,青少年自当让法治精神根植心底。每个人从出生开始法律就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法,正如墨绳般丈量着人的言行尺寸。法律对我们的保护也需我们遵守之以求得回报。况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因法之威严不可侵犯,才让法律得以彰显光辉。唐朝年间,年轻的太平公主与一名和尚因一个大石磨发生纠纷,公主自以为凭皇族身份定是胜券在握,怎知判案人依理判了和尚赢,公主只得了一句“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由此知晓,青年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与法同行,以法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是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发展中形成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的精神面貌。未成年人的工作,是事关未来的事业,是决定中华民族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工作。只有“从娃娃抓起”,才能奠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坚实基础。

    向前行,此刻春风徐徐,春风吹满人间,我们踏上宪法的征程,待明日秋实累累,心中豪情万丈,守护我辈青年,守护宪法之尊。

 (法学B242曹琦  指导教师:王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