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总能瞥见一抹静谧的蓝色穿梭不息,他们无畏地选择与烈火为伴,毅然踏上布满荆棘的征程。消防,作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的基石,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消防事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消防法的实施,在防灾减灾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84年5月1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5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该条例的出台,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了公众的防火意识,体现了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宪法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这一天,经过深入讨论和审慎考量,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这部法律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在公共安全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它不仅为预防和扑救火灾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宪法精神。立法者们深入研究了国内外的消防管理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需要,对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为中国的消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对于推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随着法律的深入人心和有效执行,中国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火,既是文明的曙光,也是灾难的阴影。2019年,四川凉山发生火灾,农民张文宏毫不犹豫加入救援队伍,冲入滚滚浓烟,他不畏困难,不计个人安危,在整个救援过程中爆发出惊人的体力和毅力,几乎没有休息和喘息的机会。他连续工作数十个小时,直到成功将被困人员全部救出。他的奉献精神和无私行为,激励着更多的人加入救火救灾的行列。他为应急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的保护增添了一份力量。2012年,苏州工业园区亭新街达运精密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三中队四班班长孙茂珲第一时间成功疏散130多名员工,在面对生死考验时,孙茂珲又把自己的呼吸机、报警器留给战友,不幸壮烈牺牲。消防员以小我奉献大我,他们为了人民不惧困难,在火海冲锋,使越来越多的人受到鼓舞投身于应急事业。
在消防员的英雄事迹中,我们看到了宪法精神的生动实践。他们不畏艰险,勇敢地冲进熊熊燃烧的火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他们不计个人安危,无私奉献,勇敢担当,展现了人性中最光辉的一面。正是这些无名英雄的默默付出,才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和谐,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来自国家和社会的温暖和保护。宪法赋予了我们权利和义务,而消防员们正是法律规范的忠实执行者。他们用生命和汗水,维护了宪法赋予人民的尊严和安全。在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宪法精神的具象化,看到了国家法律的生动体现。他们不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社会正义和人道主义的化身。致敬无名英雄,因为有他们,应急事业更加焕发出勃勃生机。 (法学B241徐灵玉 指导教师:王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