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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 - 《华矿安全报》

宪法护航公民梦,民主涵养家国情

2024-12-16     浏览(44)     (0)

    我国宪法坚持人民主权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并属于人民。国家的权力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服务人民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既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也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根本依据。体现了我国宪法是人民的宪法,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人民民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理念和力量之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制定宪法,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进一步发展,人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一时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被写进宪法,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在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加入了“人民”二字。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是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是人民民主更加有效落实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之中的具体体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时代在这片土地上展现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政治过程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全链条民主;从政治体系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从政治领域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涵盖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人民共识,增强人民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国家活力,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国家事务中,而且体现在与我们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航每个学生的民主梦,学生可以利用多种渠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比如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在选举过程中,学生能够充分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候选人的提名、竞选活动到最终投票,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学生的民主参与。在民主监督环节,大学生能够监督学校的事务。比如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是否公平公正,学校食堂食品是否安全,通过建设渠道来反馈问题,促进校园事务更加公正、透明地运行。学校收集学生意愿,更加了解了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倾听师生心声,充分保障师生权益,民主精神从国到校无处不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激发和汇集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护航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家国梦。

 (法学B242莫雯  指导教师:王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