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院长 张平华
2012年法学院被列为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结合形势发展要求,立足于地方高校和我院的实际,我们将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培养目标,积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大胆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学教育国际化模式。
一、搭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法学教育国际化支持平台
已与覆盖亚欧美、港澳台地区在内的30余个法律院系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每年选派2位教师、2位研究生赴台湾东吴大学进修,邀请4位东吴大学专任教师前来授课,已联合召开了6次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学院主持的“21世纪海峡两岸法学交流项目”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开展了以法学“双硕士”合作为中心的全面合作,已有30余人次的师生前去访学或进修。2011年签署的《烟台大学-奥地利国家科学院合作协议》是中国与奥地利国家科学院首个以法学交流为主题的正式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成立了中欧侵权法研究院,创办了“烟台-维也纳”钟摆式学术论坛。
二、多措并举,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学院出台专门制度,科学规划、加大资助,鼓励教师外出进修,目前1/3以上的教师具有留学或半年以上海外访学经历。二是自筹资金聘请2-3位美国专业外教,聘请多名英美语言外教。关心外教生活、加强外教管理、开拓第二课堂、紧密联系外教和学生,充分发挥外教作用。三是从海外聘请了一批著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这些兼职教授定期来访、架桥铺路,极大丰富了我院对外交流的内涵。依托国际化师资队伍,自设国际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法模拟法庭双语课程。
三、设立英美法实验班
早在2000年,法学院就邀请海外学者开设英美法选修课或讲座,领全国法学教育之先试水英美法教育。2001年我们成立了英美法中心,聘请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李国利先生担任中心主任,奠定了我院原汁原味的英美法教育的基调。2007年我院开始遴选30人左右的英美法方向实验班;2010年-2012年间将实验班扩大到一到二个行政班;现在英美法教育已覆盖全部法学专业班。
四、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13年教育部批准法学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按照项目要求先是引进1/3的外方优质课程和师资,目前结合现实情况,将美方课程压缩为8门,其余外语课程面向全球招聘外籍教师讲授。由于外方资源可由全院共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了明显的可视化成果。
法学教育国际化取得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成效,毕业生赴海外留学的数量日益增长。2014年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学教育年会,2017年的国务院法学评议组会议上,我院专门介绍了法学教育国际化经验,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