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幼儿园时,在老师安排的座位表里,我总是坐在单排,难得同桌。直到一年级下学期,记忆中第一个同桌才出现——是一个转过来的外地女孩儿。她比班上其他“乡里囡”脱俗多了,后来她做了小组长,扎着两个竖起来的羊角辫。收发作业时,两个羊角辫一晃一晃的,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巧的门牙儿,甚是好看。
她的文具总是走在班上时髦前线,比如像压路机滚筒一样的橡皮;在我每晚睡觉前用转笔刀削铅笔累得要死要活的时候,她用上了只要灌铅心的自动铅笔;我的铁疙瘩汽车文具盒跟她摁一个按钮就能弹出一支笔一个橡皮的自动文具盒比起来简直太寒酸。她爸是文具厂的大老板吧,我看着她的高级文具想。
之后我常假装没带笔,装作橡皮不见了,打着同学要乐于助人的幌子,名正言顺地征用着她的文具。她也不怕我死皮赖脸的,只要有借有还就行。平静又美好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快到换位子的时候我还没数清她长长的睫毛到底有多少根。
那时位子是轮着往后换的,从第一个慢慢坐到最后一个,隔一个礼拜往后坐一个。但刚坐到倒数第三排的时候,我眼睛突然近视了,在父母的“多管闲事”下,我被老师直接安排到了第一排,哪怕对她再不舍,也只好愤愤不平收拾书包离开。
没过多久,“情敌”就出现了——长腿男,他在运动会100米上拿了第一名。我同桌,不,是前任,她用绳子系上一颗玻璃珠,戴在长腿男脖子上,长腿男得意得像只骄傲的小公鸡。我狠狠地下定决心,一定要她也送我玻璃珠,要比长腿男的大。后来,作业做完我就去公园跑步,有时留堂搞卫生,便在操场上跑,只希望得到她的青睐。
但她应该都不知道吧。因为还没看到我站在跑道上,她就转学了,快到连联系方式都没要到,连之前偷偷从她自动铅笔上抠下来的橡皮都来不及还她。她应该忘了我吧,可我还记得她。
再后来我有了一位从上海转学来的女同桌。那姑娘可真是一不做二不休,刚到班上做完自我介绍后,就跟老师挑明了,要重新竞选班干部,她要当班长,气场威慑住了所有对班长职位想入非非的人。
接着她又办起了班上乃至当地小学历史上第一个图书角--每人交一本书即可成为会员,从她这里登记取书,共享图书。有时忙不过来,我会帮她收一下书,登记下名字。书多的时候,她就霸道地把书塞我抽屉里头,迫于班长的威严,我丝毫不敢反抗。
那阵子,班上读书氛围极其浓厚,教导处巡视看到此番景象,赞不绝口。但期末她连自己的“一篮子”奖状都没领就走了,班级图书角也没了“老板”。
初中第一个同桌与其说是个差生,倒不如说他是个混混。
他身上有一种重重的槟榔和烟的混合味,翘着二郎腿,摇头晃脑,语文老师讲课讲到精彩处,他会突然发出怪响;英语课是班主任的课,他不敢捣乱,就趴在桌子上睡觉,睡着了,呼声盖过了读课文的声音,课堂纪律又被他破坏了;他下课第一件事就是跟别人蹭一支烟叼在嘴巴里,装作很享受的样子……
初中的第一天我竞选了班长,初中班主任很看重我的,见我第一次月考没考好,就把我扔“到”最后一排,让我静心学习。同时他安排和我坐一起,要我辅导他。
“为什么不要第一名辅导他?”“你是班长啊,责任心更重嘛,我相信你。”我很嫌弃他,当然他也不想理我。但老师布置的任务长存我心,过了一两天三八线的日子,我克服心里的不情愿,开始接触他。
他上课睡觉我会用手指戳他的腰;语文课他要起来准备大吼一声伸懒腰时,我会死死拽住他的衣角;下课他在位子上没出去,就开始逼他默单词……
他同时也会整我,他会突然一脸怒气,握紧拳头砸向我,我用手去挡时,他却又把手伸到脑后挠头去了;装作要狠狠地踢向我,我急忙避开,他又一收腿,用手拍掉腿上的灰尘;甚至我去上厕所,撞见了他,他会猛吸一口烟,然后全部喷到我头上……
后来熟络起来,我知道他只是想得到关心而已。他开始看书,甚至早上都不迟到了。期中考试,他进步了,不再是最后几名。从没见他那么高兴过,甚至下课都忘了去抽烟。我以为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结果相反。
一天早上,两眼通红的他冲进教室,坐在座位上,一声不吭。我看到他脸上还没有擦干的眼泪,脸上的巴掌印若隐若现——他爸又打他了。第二天,我旁边的位子空了,他的“狐朋狗友”说,他染了发,去混社会了。
初一上学期的运动会,想在女生们面前表现一下的一众男生在第一天拼尽全力,结果第二天全都腿胀脚痛。而第二天有最重要的接力赛,主力们成了一群伤病员,替补扭扭捏捏。眼看接力赛要弃权了,有人提到了他。
那天他来了,染了一头狂野的红发,坐在篮球场旁边的矮围墙上,和朋友们在一起。我过去站在他前面,问:“要一起跑一次吗?我很为难。”他不屑地看了一眼几个替补,“行啊,就当帮你喽。”
他带上帽子,把红发盖住。我们把他安排到最后一棒冲刺,接过棒子,他下意识往前面冲,一起步,帽子就被狂啸的风带走了,露出火焰一般的头发。全场欢呼起来,像是在为他呐喊。
我看见一丝久违的笑意在他嘴角浮现,但转眼即逝,教导主任过来了。比赛完,还没跟他道谢,他就翻墙出去了。
最后一次见他,是中考结束后,他在校门口接女朋友,和他对视了一眼,他朝我笑了笑,跨上摩托车载着女伴一溜烟不见了。或许在别人眼里他是个不务正业的混混,但是在我眼里他是我同桌,也是我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