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 - 《岭南师院报》
我校“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基地”项目签约
广东实践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基地举行合同签约及科研经费发放仪式,课题承担人获分配研究经费。研究基地主任要求课题研究的任务导向性、协同性和效益性,确保与城乡协调发展一致。由副主任主持并讨论了研究内容。
本报讯 通讯员许抄军报道:为促进“广东实践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基地”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在基地领导积极落实运转经费、协调湛江市社科联学科共建项目事宜后,3月12日晚在研究基地办公室举行了合同签约及科研经费本发放仪式。出席签约仪式的有研究基地主任兰艳泽总会计师,副主任王亚新、许抄军,以及全体课题承担人。
兰艳泽总会计师结合2014年1月10日到省里中期汇报时省社科院提出的研究目标,向各位课题承担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课题研究的任务导向性,一方面要体现研究的理论高度,同时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二是课题研究的协同性,该研究基地是全校、甚至全市相关研究力量整合的平台,特别要体现湛师相关二级学院有关研究人员的协同性;三是课题研究的效益性,研究基地鼓励课题研究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
签约仪式由副主任王亚新主持,副主任许抄军就课题研究内容与“城乡协调发展”的一致性提出了要求。合同签署后,兰艳泽总会计师向各课题承担者发放了科研经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