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 - 《菏泽学院报》
创新一项举措:“5136”人才工程建设
菏泽学院出台“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五年内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家人才,激发人才潜能,提高人才队伍层次和竞争力。首批人才工程人员已评出。
学校出台《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同时实施培养与引进同等待遇和“前高不退、后高补差”的温暖人心工程。人才队伍新举措的实施,打破了身份限制,树立了明确的岗位条件和目标任务,凭业绩论英雄,激发了人才的潜能,提高了人才队伍层次、学术地位和竞争力。
3月11日,学校出台 《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方案要求,五年内,我校将引进和培养5名左右具有战略思维和创新精神,能紧跟国际科学前沿,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较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家;10名左右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组织和带领创新团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与攻关的学科带头人;30名左右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能在同类高校同专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骨干;60名左右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在相关学科专业取得一定成果的优秀专业人才。建设并带动一批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对以上四个层次的人才,学校将给予特殊待遇。对第一层次人才,学校将按共同商定的协议发放津贴,一般院士每年20万元,长江学者每年18万元,泰山学者每年15万元。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300万元,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备1-2名科研助手,提供专家住房一套;对第二层次人才,学校将每年发放津贴6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对第三和第四层次人才,学校将分别发放每年津贴4万元和2万元。方案规定,“5136”人才工程津贴由学校发放。我校在职在岗的“5136”人才工程人员同时享受相应的校内岗位津贴和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待遇。各层次人才聘期均为5年。3月29日,学校首批“5136”人才工程人员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