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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 - 《湘潭大学报》

罗和安“反就业歧视”建议案有了政策性回应

教育部“三个严禁”叫停毕业生就业歧视

2013-04-25     浏览(70)     (0)

  本报讯 (记者 蒋海文)“严禁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4月16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叫停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种种就业歧视。这意味着全国人大代表、校长罗和安近几年提交的关于反就业歧视的建议案有了政策性回应,同时,也给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了一股公正公平的和煦春风。
  通知要求,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但教育部一纸通知能否真正改变招聘歧视,能否真正解开就业歧视“死结”?
  作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罗和安校长在两会期间递交了多份关于反就业歧视的议案和建议,为破解就业中的院校歧视、性别歧视、身高歧视等“中国式”就业歧视,为实现教育公平积极奔走,强力发声。对于教育部出台的政策,罗和安感到欣慰。
  罗和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我国最高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率先出台反就业歧视的相关政策,正式发出“三个严禁”的通知,起到了一个示范作用。通知中传达的信息,表明国家反就业歧视的姿态,对促进高校就业公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罗和安坦言,教育部的一纸通知,由于受到教育职权部门的制约,又不具备法律效应,最终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罗和安建议,要消除就业歧视,真正保证毕业生的就业公平和合法权益,不仅要借鉴公务员、国企的选拔聘用机制,最根本的就是加强反就业歧视立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解决就业歧视问题。
  教育部的“三个严禁”对于非985、211高校学生来说确实是一个福音。就业歧视进入招聘信息,是公然无视社会公平公正。教育部及时叫停,体现了政府守卫公平公正的决心。毫无疑问,教育部出台这项通知,旨在维护公平的就业环境,反对就业歧视。但不少师生反映,出台“反就业歧视”的规定,本身就预设着前提:学校层次和人才层次有一种对应关系,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很多大学生担忧,教育部的“三个严禁”针对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对其他用人单位却缺乏约束力。
  2009级行政管理专业蒋星认为,教育部的新规体现了政府对毕业生的关怀和重视,但将“211”、“985”这一教育工程作为择才的标准本身就缺乏公平。要解决就业歧视问题,不能单纯依靠道德约束和行政手段。2009级档案学专业罗涛说,在求职过程中经常遭遇用人单位人为设置门槛等种种就业歧视,对毕业生而言,教育部下了一场及时雨,让大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有学生质疑: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不出现 985、211的标签,就真的可以实现就业公平吗?化工学院2009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管伟表示,由于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决定了他们拥有主动权,在很多人才招聘中存在这样的现象,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不提,但是在录用过程中过滤掉非 985、211院校学生,“三个严禁”很难解决就业中的这种“隐性歧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三个严禁”,学校师生有着不同观点,但大家普遍认为,要真正消除用人单位的用人歧视,必须取消国家对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如果教育公平没有实现,而去强调用人体制公平这是本末倒置。用人体制只是教育体制的一个副产品而已,企业招聘“名校情结”根在“工程”。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就业歧视,应该取消一系列导致高校不平等竞争的政策、制度,淡化“985”、“211”的光环,最终消除用人不公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