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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 - 《菏泽学院报》

由小皓博之死想到的

作者:姜振丽    
2013-03-30     浏览(143)     (0)

  自3月4日长春盗车案发生以来,被随车带走的小皓博的命运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长春近万名警力和市民加入寻找行列。功夫不负有心人,5日早上,警方在四平地区发现被盗车辆,但未发现被“盗”婴儿。同日晚间,吉林警方证实,犯罪嫌疑人于当天下午自首,并承认掐死小皓博后埋于雪中。得闻噩耗,引起一片哗然。
  应该说,在这个“人人都是媒体”的时代,一场公共事件必然会引发多元的讨论,更何况盗车案起伏曲折,不免让大众从各种角度反思,出现众声喧哗也是自然而然的。与此同时,围绕这起事件的一些不理智声音也吵嚷开来。一方面,人们在用沉默给孩子祈祷,另一方面,刺耳的骂战也开始上演。比如,有人在微博中对皓博的的父母提出批评,认为其将孩子遗忘在车中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诚然,在不少西方国家,若父母将孩子遗忘在车中被警察发现的话,就会被警方送上法庭,甚至说,会被剥夺其对孩子的监护权,并处以监禁。
  这本是就事论事,提醒家长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加强责任心的善意批评。然而,面对此类观点,一些网友群情激愤,称“掐死你全家,你乐不乐意?”笔者以为,在这起悲剧里,皓博的父母显然也是受害者,不能不顾及其情绪,可理性的反思和发言却不该受到敌视,哪怕意见不同,也不可以剥夺文明社会的话语权。从某些角度看,不论网络媒体也好,传统媒体也好,都应该谨慎。不得不说,中国网络的力量远远超过警方,各种形式的搜索将犯罪嫌疑人逼到无路可逃的地步。以小说《搜索》为例,女主人公叶蓝秋不幸遭遇癌症,却又要面对媒体网络的各种质疑,甚至是人格上的侮辱,百般无奈下,只好选择自杀来结束一切。这一件件悲剧的背后无一不体现着国人的盲目、麻木,借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吃人的人!”
  面对一些事件的恶劣性,我们不能要求大众全部做到心静如水,也不可能像专家们一样冷静,对事件作出高水平的品析。往往是事情一旦发生就开始“分边靠对”,只要不是一个阵营的就会被冠以“变态”等污秽的词语,似乎这种姿态远远比事件本身的意义重要得多。
  追根溯源,从中国古代开始,言论就与伦理道德相融合。“好的言论”包括“好”的动机、对他人的“善意”、话语内容的“真实”。一旦有言论者背离这个标准就被沦落为“离经叛道”,是“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是“不正当”的诡辩。由此而见,良善社会败坏的根基在于公共说理的普遍缺失,不可否认,也是中国几千年伦理教育的失败。在美国,从小学开始,公共教育机构就开始对学生进行公共说理教育,为公民具有公共说理的思想和理念打下基础。相比而言,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有着统一的信仰,在法制建设和公共言论方面并不掺杂个人感情。
  中国社会的转型越来越快,中国网民也成为全球因特网的主力军,现在大众掌握了话语权,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公共讨论平台,而公共的话语权对我们大众而言就像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我们已经目睹了一个婴儿被暴徒扼杀,难道还要用言语暴力去扼杀尚未长大的公共话语权?!!!!!!!!!!!!!!!!!!!!(食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