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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从“构建和谐社会”到“社会建设”———十七大报告亮点解读

作者:□政法学院杨道波    
2007-11-10     浏览(584)     (0)
□政法学院杨道波
  与以往党的报告相比,十七大报告整体结构上有一个十分重大的亮点,那就是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单独作为报告的一部分凸现出来,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相提并论。这是我党继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之后的又一重要理论创新。它标志着我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标志着我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图景总体性描绘的内容完善和技术成熟。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的和谐发展的理论体系,它包容了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和谐关系与和谐状态。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当是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有机统一。只有如此,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才能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建设一个民主而科学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建设在我国的地位长期以来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第一,长期以来国家大一统的观念和制度的约束。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传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在这个国家,夫权、父权和皇权成为人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以及文化生活的中心和主宰,整个社会呈现出一个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结构,人民的民主与自由权利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路径依赖的惯性作用以及苏联社会制度的深刻影响,这一体制在我国得以延续。截止到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国家被称为“总体性社会”。所谓总体性社会其实就是国家与社会不分的社会、政府与市场不分的社会,是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不分的社会,是国家主导一切的社会,甚至可以说是只有国家而没有社会的社会。第二,经济主导观念和制度的影响。在早期渐进式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没有正确、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过分地强调了经济建设的主导作用,以至于大搞GDP崇拜,过于追求“增长”而不是追求“发展”。在这样一个氛围中,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建设处于弱势地位。
  世纪之交和新世纪之初,20多年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已经使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第一,社会权力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纵向上看,政府权力不断向市场下移,国家权力不断向社会转移,整个市场、社会自治能力大幅度提高;从横向上看,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社会生活不断分化和发展。第二,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凸现。截至上个世纪末,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不仅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社会问题不断暴露出来,教育问题、就业问题、医疗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各种民生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第三,发展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合我国面临的社会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我党在新世纪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不仅摆正了增长与发展的关系,而且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一切发展的终极目的。这不仅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更将社会从政治、经济、文化理论中独立出来。
  正是基于对这些变化的正确认识、科学总结和勇于创新,十七大报告在深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上,将社会建设摆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这一创造必将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国社会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并对我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以及文化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