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 - 《中国农大校报》
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集中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特邀清华大学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做辅导报告。瞿振元强调各级干部要加强该法的学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民生安全。学校要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校园稳定、民生安全。我校已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但今后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本报讯 12月18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集中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特邀请该法的起草工作者之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做辅导报告。
于安说,《突发事件应对法》是非常态行政法律秩序的基本法。“非常态”主要是指所谓“严重社会危害的出现”,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包括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社会危害等级的突发事件。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预防、预备、监测、预警、处置、恢复重建”为线索,于安在辅导报告中系统、透彻介绍了该法的立法背景与渊源、适用范围、主要精神、基本内容和特点等。
党委书记瞿振元在集中学习后指出,学校各级干部要加强该法的学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民生安全。他强调,学校既是一般意义上的单位,又处在首都这样环境中,高校干部更要以高度政治敏感性,妥善处理好校园民生相关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瞿振元提出,学校要认真思考如何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校园稳定、民生安全。他表示,我校在加强法的宣传、教育、培训等这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大家在日常工作中接触法还比较少,今后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联系各方面的实际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陈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