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报》

树立自觉自省自为意识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栓萌    
2025-07-08     浏览(4)     (0)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乎党的肌体康健与社会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高度重视自身作风建设,将之视为从严治党的“基本功”,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到“两学一做”等各种主题教育渗透,铸就了“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的良好局面,以实践行动诠释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目标抓手和具体策略,有效提升了党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迈步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三月以来,党中央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释放了推动正风肃纪不松劲、化风成俗不止步的强烈信号,也揭示了基层党员在作风建设上持续努力的现实性和必要性。这就要求我们广大高校基层党员,务必立足自身岗位,发挥历史主动精神,坚定树立自觉、自省、自为的贯彻意识,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本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自觉:筑牢思想根基

自觉,是人的一种以高度的思想认同、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坚定的价值坚守为核心特征的思想状态。这种状态,具体指向高校基层党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自内心的理解、认同与接纳,并潜意识地将其视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无需外在强制约束,也能自用而不自知地主动践行。就像孔子所说,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其理论逻辑来看,“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高度的思想认同是自觉意识生发的重要前提,强烈的责任担当是自觉意识展开的具象表达,坚定的价值坚守是自觉意识韧性的集中展现。因此,高校基层党员只有从思想上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明确自身学习贯彻的责任担当,并将之视为长期践行的价值坚守,才能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生发出源源不断的育人动力。

从其实践逻辑来看,“心之所向,行之所往”。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的言谈举止极可能会对周围师生产生影响。若他们在基层工作中缺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势必无法形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动力,甚至在无形中会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歪风邪气,削弱党组织在师生中的公信力。毕竟在思想战线,有些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这里没有所谓的真空地带。

因此,想要形塑贯彻自觉,广大高校基层党员,首先就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科学内涵与价值意蕴,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其次,还要学习先进、对标楷模,以于漪、高铭暄、张晋藩、黄大年等优秀党员为标尺,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发自身主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最后,更要强化身份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教师+党员的双重身份,无论是在教学科研岗位,还是在管理服务岗位,都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二、自省:校准行知偏差

自省,是人类借助意识的能动作用,对自身思想、行为、言语等进行回顾、审视与剖析的过程,旨在弥补认知不足、校准偏差、实现自我提升。聚焦主题,自省,即高校基层党员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自身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审视、自我反思的过程,是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与曾子所言的“吾日三省吾身”一脉相承。

从其历史逻辑来看,自省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优良传统。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革命,除了自我批评而外,别无任何别的手段。”从建党初期组织工人的“个人批评”到古田会议决议中需认真开展的“党内批评”,再到党的七大所提出的“自我批评”,都表达着中国共产党人以自省为自己思想和行为“扫灰”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曾说:“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

从其现实逻辑来看,自省是高质量完成工作的必要环节。高校基层党员由于日常工作繁杂,对于特定工作的精力配置相对有限,在理解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也难免会出现疏忽或偏差,其中过度留痕、文山会海、调研不实、“人情化”服务等问题常被批露报端,亟需自省校准,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全面从严治党就需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因此,要催生贯彻自省,广大基层党员,首先要养成反思、总结、提高的逻辑惯性。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进行一次回顾与反思,以检视自己是否存在松懈、倦怠、大意、失误风险;其次,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基层党员要主动接受组织、同事和师生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从不同角度发现自身问题。最后,主动定期撰写反思总结。将自省的过程和结果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系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其肇因,理清其整改路向,为今后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三、自为:彰显使命担当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自为,即人通过意识的反思性,察觉自身与外界环境间的张力,主动谋划突破既定“自在”状态的冲动与实践,对周围世界的主动否定、超越与创造是其核心特征。审视主题,高校基层党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需在自觉认同和自省反思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将之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在实践中勇担重责、积极进取。如元代诗人范梈所言,“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

从其价值逻辑来看,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校基层党员只有自觉将之融入平常,落实到日常,做教育学生的“大先生”、服务师生的“孺子牛”、钻研新知的“探索者”,才能将之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献力科技文化进步的精神力量。

从其行动逻辑来看,“自为”源于人类对需求满足和价值实现的永恒追求,是个体通过对自身和外部世界的反思性认知,主动规划行动、设定目标,并在实践中改造自我与环境的过程。高校基层党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在深刻反思自身当前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认知误区和行为偏差的基础上,主动锚定现实问题和目标靶向,积极带动身边师生共同进步,在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校园文化中塑造形象,干出实效。

因此,要凸显贯彻自为,广大基层党员,首先就需要在教学工作中,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遵循,关注学生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坚决杜绝“水课”,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其次,还需要在科研工作中,做真学问、真做学问,将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将研究成果应用到群众生活生产的实际中,避免重复研究、空洞研究;最后,还需在管理服务工作中,了解师生群体的现实需求和具体困难,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实际行动践行规定精神。

一言以蔽之,自觉、自省、自为,是高校基层普通党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要求。这三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自觉是前提和基础,自省是方法和途径,自为是目标和归宿。高校基层党员只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化于志,才能以优良的作风为高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更大贡献,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校园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