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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 《北京大学校报》

让革命文物绽放时代光华

作者:·王俊    
2025-04-25     浏览(53)     (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使承载厚重历史记忆的革命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并成为连接历史与未来、教育人民、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需要以法固本、活化利用、数字赋能。数字技术为革命文物的保护与革命精神的弘扬开辟了全新的路径。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此次修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保护的实践经验,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最新的法律保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依托更为健全的法治保障,让承载着厚重历史记忆的革命文物得到有效保护,能够“活”在当下、传之后世,成为连接历史与未来、教育人民、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课题。

以法固本:筑牢革命文物传承之基

革命文物是历史的“活化石”,其承载的革命精神与红色记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革命文物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革命文物实施系统性保护,标志着革命文物保护从政策倡导正式迈向制度刚性约束。

法治框架的完善始于历史经验的积淀。自1953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起,我国革命文物保护便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1982年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虽未直接使用“革命文物”一词,但通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相关”的表述,确立了革命文物的法定地位。此次修法更进一步将“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实现了保护对象从革命战争时期向和平建设时期的时代延伸,形成了覆盖近现代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全程的法治保护网。

健全的法治体系是确保革命文物所蕴含的红色基因得以完整、真实、世代相传的根本保障,为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革命精神筑牢了坚实根基。通过法律形式固化责任主体,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有效避免了以往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权属关系作出了更为清晰的界定,确保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守护好这份承载着奋斗与牺牲、光荣与梦想的红色家底。

活化利用:构建红色基因传播之桥

在坚守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推动革命文物的活化利用,使其从“沉睡”的历史遗存转变为鲜活的文化资源,构建起连接历史与现实、传递红色基因的坚实桥梁,是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应有之义。

一是基于对革命文物本体及其历史背景、精神内涵的深刻理解与科学阐释,运用多元化、创新性的方式,让文物“开口说话”,讲述那段波澜壮阔的革命故事,超越传统博物馆“收藏、保管、陈列”的单一模式,探索更多元、更深入的利用路径。例如,通过举办高质量的主题展览、开发深度体验的红色研学路线、创排情景交融的实景演艺等,将抽象的革命精神具象化、情境化,拉近公众与历史的距离。

二是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历史真实与艺术表现的关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利用应当“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这意味着活化利用不能以牺牲文物保护为代价,不能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更不能歪曲、亵渎革命历史。红色旅游作为革命文物活化利用的重要形式,应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突出其教育功能和文化属性,避免简单地将其视为一般性的旅游资源开发。创作基于革命文物的文艺作品、文化创意产品,也应坚守尊重历史、传承精神的原则,通过艺术的升华和创意的转化,赋予革命文物新的时代生命力。

三是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为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的保护利用新格局开辟了道路。探索建立革命文物资源共享平台,吸引高校、研究机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到革命文物的研究阐释、传播推广中来。通过集体参观、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为全民共享红色记忆、共筑精神家园的过程。

数字赋能:开拓革命精神弘扬之路

当今世界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数字化变革,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为革命文物的保护与革命精神的弘扬开辟了全新的路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提出“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为给革命文物保护插上科技翅膀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方面,数字技术为革命文物的永久保存和精细研究提供了强大支撑。利用高精度三维扫描、全景摄影、数字建模等技术,可以对革命旧址、遗址以及馆藏文物进行全方位、高保真的信息采集与永久记录,生成永不磨灭的文物“数字替身”。数字化采集记录为文物的修复、研究提供了精确的基础数据,有效应对了物理载体面临的自然损毁风险,更能在灾难发生后为文物复原提供可能。革命文物数字资源库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整合了分散的资源,打破了地域壁垒,便利了学者研究与公众查询,提升了革命文物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学术价值。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极大地革新了革命精神的传播方式与体验模式。传统的参观模式受限于地理位置、开放时间与展陈空间,而虚拟展馆、在线博物馆、数字档案馆则能让革命文物及其背后的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通过网站、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等多元渠道,公众可以随时随地“云”游革命圣地,“触摸”历史细节,聆听革命故事。虚拟现实等沉浸式技术的运用,能创造出“身临其境”的历史场景,让观众仿佛穿越时空,与革命先辈“对话”。运用数字叙事、交互设计等手段,将宏大历史叙事与个体生命故事相结合,将静态的文物信息转化为动态的、富有感染力的“云中课堂”,让观众在强烈的情感共鸣中深刻体悟革命精神的伟力。

面对数字化变革,要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所有数字内容的呈现都尊重历史真实,维护革命文物的严肃性与神圣性。要善用数字科技这一利器,让数字文明和红色文化交相辉映,推动革命文物优化升级、有效利用、生动表达,使之成为革命精神的生动载体。如此,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红色江山才能青史常新,革命先辈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革命文物才能在新的时代焕发蓬勃生机。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