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开展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皂化及皂化废水处理工艺变更,已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皂化及皂化废水处理工艺变更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5.项目建设内容:对现有皂化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更适合本项目的碳酸氢镁皂化工艺。取消硫酸铵废水处理车间(含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工艺)及硫酸铵成品库房;新建硫酸镁废水处理车间(包含预处理+碱转+碳化工艺),实现含盐废水、二氧化碳循环利用。原料车间新增氧化镁存储、氧化镁溶液调配系统区域,物料进料、转运环节新增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新建白渣库房,用于贮存硫酸钙镁渣和硫酸钙副品。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8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MyXwX1mzkf5kFYJtmsCKQ;提取码:bqtv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茂国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2-2624597
电子邮箱:wangmg123@1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