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包钢财务公司作为包钢集团授权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的主办企业,完成了自治区首笔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备案。该业务的落地,对包钢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统筹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以及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内蒙古等16省(市)开展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在自治区入选的两家试点企业里,包钢集团占得一席之地,被纳入本批试点企业之中。为推动包钢集团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早备案、早利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包头市分局、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财务公司三方建立起沟通联络机制。包钢财务公司采用“双线联络+按日排期”工作机制,横向成立工作组与集团公司、入池单位、合作银行统一协调备案材料,纵向与包头外管分局建立专项汇报通道,随时请示沟通试点业务相关工作。同时,包钢财务公司积极配合包头市外管分局在包钢集团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探讨备案的准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可落地的业务场景。通过主动担当、高效联动、快速响应,包钢财务公司在短短两周内便完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对包钢集团的正式备案。相较于原来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本次包钢集团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增加了5家境内成员企业,跨境调配资金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集中调配的外债额度及境外放款额度分别增加2.6倍和4.7倍。
下一步,包钢财务公司将稳妥有序开展好此项业务,利用好政策红利,全方位发挥新版资金池对包钢集团全球化业务发展的推动效能,助力包钢建设世界一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