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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 《北京大学校报》

持续深化对腐败与反腐败的规律性认识

作者:李东辉 刘鹏    
2025-03-15     浏览(43)     (0)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腐败是最大威胁,必须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始终保持肌体健康,为夺取全国政权奠定基础。当前,要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在实践中再次深化的对腐败与反腐败的规律性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必须清醒认识腐败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

早在1932 年,在江西瑞金,共产党人就打响了中央苏区惩治腐败“第一枪”,谢步升被判处死刑。毛泽东同志专门指出:“腐败分子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延安整风运动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清除腐败苗头;解放战争期间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训令,确立新型军队的纪律规范,这些举措使党在革命时期始终保持肌体健康,为夺取全国政权奠定基础。1952 年,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的处理,以雷霆手段树立了“打虎”标准,使新生政权迅速赢得群众信任,“三反、五反”运动中严厉查处贪污分子,挽救了建国初期的政治信用危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要求“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深刻认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在 1993 年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阐述了“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着眼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通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对腐败的危害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强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使我们党永不变质、永不变色”,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体现,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进一步明确,“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我们党已经深刻认识到,腐败是对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最大、杀伤力也最大的问题。腐败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认同感。腐败会使党员干部思想变质,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腐败会使党组织软弱涣散,从而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严重破坏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看清楚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才能坚定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政治决心和政治定力。

应对这一最大威胁,要求我们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搞“七个有之”,确保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合力推动改革攻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加强人大、政协、审计、财会等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同时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

应对这一最大威胁,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明确权力边界,防止权力滥用;优化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推动各责任主体更好知责、担责、履责。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应对这一最大威胁,要求我们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应对这一最大威胁,要求我们在全社会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传承好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其中的廉洁元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

(作者李东辉为北京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鹏为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综合业务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