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视为撤回”的意思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是指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由于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义务,如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未缴纳实质审查费等,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作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包括:
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关于“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的解释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恢复专利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规定期限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如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的数额不足,他们会在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收到补缴通知,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如果期满仍未缴纳,专利权将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然而,在专利权终止后,如果专利权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2个月)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并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专利权可能被恢复。
关于“避重放弃”的意思
是因为同一个专利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两种,实用新型会首先授权,等到发明授权时,实用新型就需要放弃权利。
申请专利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因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审查员针对放弃专利权声明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为生效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整理 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