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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大炮打蚊子”

作者:官秀镇    
2025-01-22     浏览(1726)     (0)

“大炮打蚊子”是一个歇后语,含贬义,形容某人或某事小题大做,大材小用,造成资源浪费。既如此,为何还点赞?起因在笔者对一则新闻的认知。

2024年9月17日,江苏省昆山市印象花园小区静谧祥和。不料该区36栋一单元,空中突降“人粪”(高空抛大便),砸至101住户窗上溅入家中,顷刻,小区不宁静了,责骂、议论之声沸沸扬扬。被“人粪”砸中的业主在愤怒之下立即报警,吴淞江派出所接警后,因各种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查出肇事者,果断使用特殊侦破手段——采集大便样本检测DNA。物业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立马通知该单元住户配合警方调查,全员进行DNA检测。在案子侦破期间,一男子迫于舆论压力和警方破案手段,主动前来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高空抛大便的行为。该男子随即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屎闻”一出,各种媒体争相报道,引起网民热议如潮,谴责“抛屎”者之声不绝于耳。然而,在议论声中,也有人认为,全楼验“DNA”动作过大,成本太高,是大炮打蚊子,得不偿失。对于这种声音,鄙人认为,警方这一做法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不仅不能否定,而且应为其点赞。

首先,这一做法体现了公安机关的责任担当精神。当今,城市高楼林立,高空抛物屡见不鲜,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时有发生。但由于高空抛物具有隐蔽性、随机性、瞬间性等特点,加上高层建筑一幢楼住户众多,监控不到位等诸多客观原因,对肇事者难以取证,往往许多高空抛物事件不了了之,造成“头顶上的恐惧”一直难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用“大炮打蚊子”,不顾成本,不怕麻烦,采用DNA检测手段进行破案,从中人们看到了公安机关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和惩恶扬善的使命精神,也彰显了公安机关根治久治不愈的“城市病”的决心。

其次,把法律落到实处,彰显法律的严肃性。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刑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从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然而以往因多种客观原因,好些高空抛物案难以侦破,法律成了一纸空文,因而损害了法律的威严。采取先进科学手段找到行为人,让肇事者无法“隐身”,传递出了对高空抛物零容忍和违法必究的态度,从而使法律落到实处,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其三,有利于化解“不公”的处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一般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就出现了在一些高空抛物案件的处置中,整栋楼的人都要负责的情形。这一做法对被侵权人的权益有了保障,但出现了不公平争议,让不是肇事者承担了责任,造成人们对这一做法的不服气和怨气。同时因为无法查出高空降物的“元凶”,不能让肇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滋长了侥幸心理。用“大炮打蚊子”的手段侦破肇事者,这不仅起到了法律的震慑力,而且起到了公平、公正作用。

可见,在侦破高空抛物案中,出于无奈的情境下,用“大炮打蚊子”的办法,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社会效果来看,都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