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关口前移预防为先
作者:江涛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的90周年是党发展壮大的90年,是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保持先进性的90年。不论是枪决刘青山、张子善,还是严惩陈希同、成克杰之流;不论是毛泽东同志的“正因为他们俩(指刘青山、张子善)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还是胡锦涛同志要求的“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不论是《井冈山反腐训令》的出台,还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的颁布实施,还是把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等等,都彰显了党中央教育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勇气。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党中央日益关注高等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2008年1月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会议上,贺国强同志明确要求,“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2008年9月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突出强调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干部人事、内部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资产处作为设备物资采购的主要部门和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注重关口前移,在教育预防上下功夫。处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创新思路和工作方式,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资产处人员工作规范》等处内制度;修订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围绕采购工作这一主要领域,一方面始终坚持监察、审计、财务提前介入、全过程参加、事后跟踪的监督原则不动摇,坚持同类、同质基础上的低价中标方针不动摇,切实保证学校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根据形势变化,重新修订完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于考察调研、招标等重点环节,都主动要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确保工作程序合法守规,工作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工作结果实现学校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