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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 - 《河北师大报》

远避邪教违法之径 共筑和谐校园之基

作者:李欣玲    
2024-10-15     浏览(68)     (0)

文章强调了大学校园中防范邪教的重要性,通过增强辨别是非能力、拒绝邪教诱惑和举报等方式,维护校园和谐与安全。大学生应提高警惕,为营造健康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大学之道,红日初升,汲汲于学海;河出伏流,孜孜以求知。然而,在这样一个纯净的校园环境中,却可能隐藏着一种名为“邪教”的组织,悄无声息地侵蚀着人的心灵,威胁着校园的和谐与安全。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开邪教的神秘面纱,了解邪教的隐蔽性、危害性,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常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邪教,这个听起来就让人心生畏惧的词汇,实际上往往披着各种华丽的外衣,以宗教、气功、科学探索等名义,悄悄潜入我们的生活。它们善于利用人们的信仰需求、心理弱点和社会热点,进行精心包装和伪装,让人难以分辨真伪。它以各种非法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为谋求钱财甚至可能威胁到相关成员的生命健康,是一种危害社会的独特犯罪组织。邪教组织常常打着宗教或科学的旗号,利用人们对宗教信仰或科学知识的渴望,进行思想渗透。它们会编造一些似是而非的“神迹”、“奇观”,以此吸引信徒,迷惑视听。它们的活动多采取地下方式,避免公开露面,组织成员通常在小范围内秘密聚会,传播邪教思想,并通过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扩大影响。邪教组织尤其擅长运用心理暗示、精神控制等手段,对“信徒”进行洗脑,它们会制造一种“团体压力”,迫使“信徒”放弃独立思考,完全服从于邪教组织的意志。

邪教组织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潜藏在我们身边伺机而动,对青年学生有巨大诱惑和潜在危害。近年来,不乏有大学生因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而误入邪教组织的案例。某高校大学生小李,因对神秘事物充满好奇,被一邪教组织以“探索宇宙真理”为名拉拢入教。在邪教组织的洗脑下,他逐渐放弃了学业,沉迷于邪教活动,最终因参与非法聚会而被警方查获,丧失了通往真理的正确途径。无独有偶,女大学生小张,在求职过程中不慎落入一邪教组织设下的陷阱。该组织以提供高薪工作为诱饵,吸引小张加入,并逐步对她进行精神控制,不幸的是小张不仅失去了工作机会,还险些沦为邪教组织的牺牲品。

《韩非子·有度》有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乃社会之准绳,国家之基石。对于邪教活动,我国法律早有明文规定,严禁一切形式的邪教组织和活动。邪教组织必将受到法律之严惩!对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罪名,对邪教犯罪进行立法规定。其他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例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也对宣扬邪教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和处罚。完善的法律是远离邪教的基础,维持着社会的稳定与秩序,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利,将邪教遏制在法治的框架之下,让不法行为无处可逃。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对于邪教的识别与防范,关键在于自我提升与警醒。全体师生应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拒绝宣扬末日论、制造恐慌情绪、进行精神控制等邪教行为;常怀警惕之心,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言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邪教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共同构建一道坚实的防线。

“少年智,则国智”,身为大学生,我们要提高警惕,认清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不参与任何邪教活动;拒绝诱惑,对邪教组织的各种诱惑和承诺保持清醒头脑,不轻易相信;发现邪教活动或宣传品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当自身权益受到邪教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作为青年集中的场所,知识的殿堂,也应定期开展组织反邪教宣传活动,通过讲座、展览、演讲比赛等活动加强相关教育与宣传。

面对邪教暗流涌动,我们当以智慧为舟,以法律为帆,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反邪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肃清此类违法行为。身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邪教的诱惑,为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能够将反邪教的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共同筑起一道抵御邪教侵蚀的坚固防线。大学校园是我们学习、成长的地方,也是我们精神世界的净土,面对邪教的隐蔽性和危害性,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让我们携手并肩,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校园安全防线。让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让邪教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