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浩渺的岁月长河中,劳动者如同繁星点点,以勤劳的双手编织着社会进步的锦绣画卷。他们默默无闻,却承载着国家繁荣的厚重希望;他们砥砺前行,用汗水和智慧铸就了时代的辉煌。然而,当今社会,用人单位发出明确具体的入职通知后又反悔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刚刚步入职场的大学生,此举更无疑直接打破了他们对于求职的热情。于此,我们应弘扬劳动保护之光,守护合同履行之盾!
2022年2月,刚刚毕业的崔某到某高纤公司的车间工作,该公司与该车间全体人员(含崔某)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2022年6月,崔某在工作中受伤。该高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与崔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审理法院判令崔某与某高纤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件让我们看到,企业若欲以欺诈手段,损劳动者之权益,以求一时之利,终将自食恶果,身败名裂。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范体系如今愈加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之履行,当以诚信为本,以法律为准绳,不为利益所惑,不为诱惑所迷。
劳动合同,是双方的契约,犹舟之与楫,相济而达彼岸。《论语》有云:“言忠信,行笃敬。”劳动合同之履行,首在信守。企业如舟,劳动者如其水,舟无水则难行。企业当以诚信为本,按期支付薪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得人心所向,事业兴旺。劳动合同之履行,犹园丁之护花,须细心呵护,方得花开满园。企业当以劳动者为本,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毕业生亦应珍惜工作机会,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如此,则劳动合同的履行如花开并蒂,美不胜收。
当我们走出校园,走上新的职场环境,即使出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也不必惊慌。个人方面,刚刚步入职场的高校毕业生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捍卫合法劳动权。保留好所有与入职通知和沟通记录相关的证据,包括邮件、短信、电话录音等。如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未能解决问题,必要时机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或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花开两朵,政府方面也应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让法律的光芒普照每一个角落。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力度,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惩处,让法律的利剑高悬,守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诚信文化,助力企业诚信经营、守信履约。
大学毕业生是社会的脊梁,他们肩挑日月,背负星辰。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和责任,要以坚定的步伐踏过艰难险阻。用自己的双手,在田野间播撒希望的种子,在工厂里锻造梦想的轮廓,在办公室里书写智慧的篇章。弘扬劳动者之光,让我们在赞美中感受劳动的伟大;守护合同履行之盾,让我们在保障中体现社会的公平。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毕业生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劳动就业环境,让我们在尊严和保障中迸发出无尽的创造力和活力,共同书写新时代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