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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 《浙江大学报》

规范与合理(一)

2011-03-11    

本文分析了小区门口红绿灯的设置不合理,造成居民出行不便,提出了应该由专家论证,并完善监督机制的建议。同时,文章也指出了全国各地的重复建设问题,并认为制定规范的权力应该受到监督。


  最近我家小区门口新装了红绿灯,不仅如此,紧挨着的两个小区门口也装上了红绿灯。在一般人看来,有红绿灯总比没有要好,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三个红绿灯将原本只有数百米的道路一截为四,加上两端路口的红绿灯共有五个,最近的两个红绿灯间隔仅有30米。而小区门口人行横道的红灯长达80多秒,其中有车经过的时间可能还超不过20秒(非早晚高峰时段)。眼巴巴地看着空荡荡的道路却不能过,怎能让人不难受?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好不容易等到了绿灯,却迎头遇上了小区出门的车辆(此时它们也遇绿灯)。红灯时没车,绿灯反而有车过,如此这般,教人情何以堪?
  但这对大多数居民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他们都能心安理得地迎着红灯过马路。可这却难为了我,因为我出门从来不闯红灯的。
  虽然我不是学交通的,但我也明白红绿灯绝不是越多越好的道理。事实上在我家门口这一段几百米的道路两头都有红绿灯,它们的调节作用已经使路面会出现周期性的空白,在这期间过马路对于行人来说是安全的,并且行人们也会主动选择这一时段过马路,如此已经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红绿灯”,它的配置效率远比看得见的灯来得高。
  我们都希望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诚然,这需要每个公民履行自己遵纪守法的义务。因而理想的情况是,所有车辆行人都严格遵从交通信号灯的调度,并且这么做既保证了他们自己出行效率的最大化,同时也保证了道路交通的畅通。
  我们都知道理想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但这种由遵纪守法带来的效率折损不能引起人们太大的反感,或者人们知道自己有能力迟早可以改变这种不合理,否则就会存在一种很大的突破规范束缚的潜在动力。
  而面对红灯80秒期间过车寥寥无几,十几秒绿灯期间却反而有不少车辆要通过人行横道的情况时,谁能说此时自己内心的不满一定不会突破遵纪守法的限度呢?
  许多人都会把社会的种种乱象归结为“国民素质不够高”。亦即国民不能很好地遵守规范行事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
  这确实是原因的一部分,提高国民素质确实是当务之急,但这绝不是全部。
  当希望遵守规范的人遇上明显有悖常理的规范,且这种规范严重地无意义地损害了他的利益,那他该作何选择呢?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到底何种规范才能被称作是“合情合理的”呢?
  在重庆等地区,当有民众对交通灯的设置提出质疑时,交警大队的回复通常是“由专家考察设置,科学合理,且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显然,科学合理,且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规范,可被称为“合情合理”。
  但是,“专家认证”即可成为合情合理的保证吗?且不论现在“伪专家”横行,即便真的是学识渊博的专家,是否会有失误的时候呢?更糟糕的是,哪位专家,如何论证,都被相关主管部门“藏着掖着”,普通百姓不能知情,遑论监督。
  与之类似的是在全国各地都存在的“重复建设”问题。市政部门如何规划,各部门间如何协调运作,仍是讳莫如深。居民多有怨言,可相同的事情还在年复一年的发生着。
  普通公民所能做的,除了向市长信箱写信(或向相关部门电话询问),就是在地方性的网络论坛上一吐为快。对于后者,政府部门完全可以采取听之任之的做法,而对于前者,那么做过的人有几个不清楚“石沉大海”是怎么一回事吗?
  诚然,近年来政府在大力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各地“民生工程”屡见报端,也确实为各地民众带来了许多切实的好处。但是种种不合理的规范仍然在执行,种种不合理的建设仍然在进行。有时甚至出现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群体性事件接连爆发,事情却仍不见解决的情况。
  这不得不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如果制定规范的权力始终只掌握在很小一部分人手里,而体制内并没有有效的监督手段,并且这些人还恰好拥有导向舆论的能力,那么制定的规范“科学合理,且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永远只会是一个随机事件,我们的社会就依然是某种程度上的“人治”而非“法治”。(文/陶一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