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人才项目政策配置出一系列体制化的项目人才,作为一项择优才而育之的重点培育政策,却在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统筹权力的变通运作中衍生出“唯帽子”现象。
一、我国大学发展中“唯帽子”现象的形成及与权力的关系
在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国家治理社会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向绩效合法性的转向,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资源分配模式也逐渐从平均主义转向以竞争性项目为支持手段的效率主义。这种效率主义取向既体现为国家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的资助(如两大工程),也体现在国家对优秀人才的重点培育。迄今为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层次分明、上下衔接的人才项目政策,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994)”“百人计划(1994)”“新世纪百千外人才工程(1995)”“春晖计划(1997)”“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998)”“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千人计划(2008)”“赤子计划(2009)”“青年千人计划(2011)”“青年拔尖人才计划(201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012)”“长江学者青年项目(2015)”,这些人才项目所配置的项目人才是一个集声望、经费、地位与体制认可于一体的身份集合。这意味着,人才项目政策本质上是一种资源的分配与奖励制度,“帽子”与权力之间的联系由此建立。
我国学界通常将大学内部的权力结构划分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大学的运行实践中,两种权力的边界并非十分明确,但从权力行使主体来看,也可以对其进行区分,即学术人员和学术共同体所拥有的权力可称之为学术权力;校党委、校长等管理人员所拥有的权力可称之为行政权力。依据此标准,同一个主体可能兼具双重权力,但不同的权力属性,对资源的控制方式不同。与此同时,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省级政府的高等教育统筹权力得以形成。统筹权力指作为权力主体的省级政府对辖区内高等教育系统各个要素、组成部分和各子系统进行通盘考虑、统一筹划和全面安排的权力。
当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统筹权力的运作仅仅以作为符号象征的“帽子”为凭依时,便会使得政策的激励效应出现偏差,“唯帽子”现象由此产生。
二、我国大学发展中“唯帽子”现象的权力困境
在国家的治理思维中,人才项目政策的设计目标在于通过对高层次人才的重点培育激发更大的科研产出、进而促进大学学术的繁荣,却在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统筹权力的变通运作中衍生出“唯帽子”现象。
首先,由于同行评议制度难以完全依赖学术权力独立运行,学术人员只能通过竞争“帽子”头衔获取体制认可,学术权力陷入生存之困。在我国,同行评议的制度化运行难以完全依赖于学术权力,这导致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公信力不足。阎光才认为,“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权力如果缺乏公信力,就往往赋予了行政权力介入以合法性,如此循环往复,很可能导致权力结构的进一步失衡,从而使得学术活动按其内在逻辑展开的基础始终无法确立”。这必然引发的结果是:学术人员的学术成就仅仅获得同行内的认可并不能保障其在学术场域内的话语权。因此,努力竞争各种国家级“帽子”头衔,借助“帽子”头衔所裹挟的物质资源与普遍认可强化学术威望,成为学术权力扩展生存空间的必然选择。
其次,过多的外部规制使大学在“帽子”符号的等价逻辑中面临两难选择,行政权力陷入运作之困。尽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扩大着我国大学的行政权力,然而这一权力的自主性却极为有限。中央政府的绩效合法性治理思维使大学发展被框限在一套统一的评价标准之中,大学的高层次人才聘任被引向“利益驱动下的有意识选择”。获得拥有“帽子”头衔的高层次人才就意味着优质国家资源与较大发展空间的青睐,因而是否具有“帽子”头衔而非是否需要成为大学聘用高层次人才的主要甚至唯一考量。大学对“帽子”人才的追捧陷入“帽子”符号的等价逻辑之中,将“帽子”等价为学术产出(文章的数量、期刊影响因子、被引次数)、重大课题(国家级课题的等级、课题经费以及连带的成果转化效益)、奖项等等,“帽子”人才背后真正的能力与品性往往被大学所忽视。在这种等价逻辑的诱致下,“一人一议”、引才程序黑箱等开始盛行。然而,在现有体制下,大学如果不引进“帽子”人才,就会面临生存空间被挤占的危机;而继续聘用“帽子”人才,大学却也难以真正实现“卓越与一流”的目标。
再次,地方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政绩工程化诠释引发公平悖论,统筹权力陷入运作之困。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职责划分使其在赋予地方政府统筹权力的同时也建立起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监督机制。然而,地方政府在行使统筹权力时,必然会为了自身需求与利益而展开博弈。面对中央政府的考核,地方政府很难通过学术能力、学术潜力等内隐性特征来判断何为高层次人才,在“有限理性”之下,不得不以“帽”取人。国家级“帽子”人才迎合了地方政府彰显业绩的内在需求,在人才工作相对业绩考核的压力下,人才培育最终被演绎为抢“帽子”的政绩工程。为吸引更多的“帽子”人才,地方政府纷纷在薪酬、住房、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上演了前所未有的人才大争夺,从而导致引才成本无限抬升。对于劳动力市场而言,合理的定价机制是规范化运行的必要条件,这在高端学术劳动力市场中亦是如此。竞争成本的无限抬升成为我国大学高层次人才流动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通过人才自由流动达成高等教育的公平目标更是难以实现。也就是说,统筹权力虽然可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却也使得国家意志难以顺利向下传递,在地方政府的策略性统筹应对中中央政府追求公平的宏观目标最终被扭曲,从而出现公平悖论。
三、对化解我国大学发展中“唯帽子”现象的审思
经过对“唯帽子”现象中权力困境的分析可以发现,引发“唯帽子”现象的权力纠葛十分复杂。既涉及微弱的学术权力在生存中的困境,又关涉虽不断扩大却缺乏自主性的行政权力在发展中的困境,更关系到统筹权力在运作中的困境。
那么,实现政府治理范式的法治化转型是化解“唯帽子”现象的前提。客观而论,中央政府在治理大学的过程中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对大学发展进行目标规划,似乎达到一种即定的预设状态就意味着学术与大学无可争议的进步。在这种治理范式的指引下,大学发展转变为一系列具体化的、具有可见性的外在指标,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统筹权力的运作被规划进中央政府的需求之中,并通过“唯帽子”达成利益联结。这意味着,人才项目政策越规范、学术人员获批项目人才越多、项目人才的资源配置越强大,中央政府对大学的控制也就越细密。也就是说,政府的治理范式构成了“唯帽子”中权力困境的根源。在我国,这种治理模式应仅仅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的一个暂时性阶段,当我们的大学日益趋近于这一目标时,便越需要实现中央政府治理范式的转向。
在此基础上,还需增强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公信力。在学术精英成长的过程中,学者首先会基于个体的自主探究取得重大突破,进而通过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等方式积攒学术声誉和威望,一种理想的学术精英认可机制应是基于同行评议的层层选拔让有潜力者脱颖而出。如果精英地位的获得主要是学术同行内部自发认可的结果,这种学术精英的选拔方式不管是否有“帽子”、抑或是授予何种“帽子”,都更容易将学者引向真正的科学研究;而如果学术精英的选拔更多地依靠外部力量的介入和扶持,则很可能因外部利益的存在导致“唯”某种称号,即便没有“帽子”称号,也会“唯”其他。
弱化利益驱动的评价导向,强化行政权力的制度规范。在我国大学的运行实践中,行政权力既受制于外部制度化的利益驱使而框限在“帽子”符号的等价逻辑之中,又因内部运作的随意性而给自身带来诸多风险,从而陷入人才聘任中的两难选择。因此,“唯帽子”中行政权力困境的消解既端赖于利益驱动评价导向的弱化,更期冀于内部运行的规范化。
通过约束性政策完善针对地方政府的问责机制。如果取消对地方政府人才工作的问责,会将地方政府的行动逻辑引向制度激励缺失下的不作为,在放权赋能的宏观背景下,这其实是一个两难抉择。两权相害取其轻,问责机制的变革取向只能是通过政策规范对地方政府的统筹权力进行必要的约束。改进方案需由地方政府的直接上级(即国家权力机关)出台方,可通过约束性清单的方式,详细列出针对地方政府在引才计划、引才成本、引才方式、引才结果等具体引才过程中的规范性要求,应围绕科学配置人才的薪酬待遇以防止竞争成本无限抬升,试行国家重要人才引进审批制以避免只考虑“帽子”头衔造成的重要人才资源浪费,针对区域经济、大学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人才引进几个方面设计约束方案,以保障对地方政府人才引进行为的有效规约。(原文刊登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0第5期,作者系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