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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 - 《绍兴文理学院报》

鲁迅对方言的重视与运用●孙可为

2021-04-25     浏览(785)     (0)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语言大量地进入汉语体系;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兴起了重温或复活方言的热潮。在鲁迅故乡,媒体开辟了“绍兴话”专栏,民众在微信中也常以使用绍兴

“土话”为乐。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回顾鲁迅对方言的研究与运用,重温他在吸收非主体语言元素方面的见解与实践,颇具现实意义。

鲁迅是杰出的语言大师,对于我国现代汉语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文字,无论小说、散文、杂文,以至学术论著;无论状物、写人、叙事,以至分析议论,总不失准确、传神、锐利、幽默的特点,成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具光彩、最有影响力的文学语言之一。

鲁迅之所以能取得这种高度的语言成就,除了思想深刻、对客观事物有精准感知、对语言艺术不懈探索和善于活用古代文学语言等因素以外,其注意对方言的研究、吸收和运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一、注意吸收方言的必要性

鲁迅对方言问题的关注和探索是一贯的、长期的。其见解散见于多种论著中,其中比较集中的有:《门外文谈》 《汉字和拉丁化》

《关于新文字》 《人生识字胡涂始》 《答曹聚仁先生信》 《关于翻译的通讯》 《答〈戏>周刊编者信》等。

他认为之所以要重视对方言的吸收,是因为:

首先,方言是主体语言和文学语言的重要源泉之一。

一九二六年,他在回顾《坟》的写作时提出要“将活人的唇作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语言,更加有生气。”以后在讨论语言文字时,更加明确地告诫人们:“方言土语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那里叫‘炼话’,用起来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

这既是他的理性认识,也是他的写作经验。他经常有意识地使用鲜活的绍兴方言,使作品充满原生态和地方特色。

直到逝世前一年,他还在倡导注意吸收方言成分,他说“这于文字,是很有益处的,它可以做得比仅用泛泛的话头的文章更加有意思。”

其次,重视对方言的吸收,有利于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和发展。

鲁迅生前,中国社会还没有统一的现代汉语,为此他与许多志士仁人一直在进行探索。他深入考察了当时的语言实际,分析了各大方言语系的关系与地位,及时指出了向

“普通话”发展的方向。他说:“现在在码头上,公共机关中,大学校里,确已有着一种好像普通话模样的东西,大家说话,既非

‘国语’,又不是京话,各各带着乡音、乡调,却又不是方言,即使说得吃力,听得也吃力,然而总归说得出听得懂。如果加以整理,帮它发达,也是大众语中的一支,说不定将来还简直是主力。”又说:“中国究竟还是讲北方话———不是北京话———的人们多,将来如果真有一种到处通行的大众话,那主力也恐怕是北方话罢。”

这里,他不仅揭示了普通话与各地方言的关系,而且指明普通话应以北方话为“主力”。这是极有见地的。1956年,我国通过法律程序,规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现代典范白话文为语法规范。”很显然,这个规定是吸收了包括鲁迅在内的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的。

二、从三个方面吸收方言元素

鲁迅说:“我是绍兴人,所写的背景又是绍兴的居多。”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所使用的方言大都为绍兴方言。

绍兴话属于吴语体系,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发展,极其丰富。它既存在于人们的口头上,亦大量保存于《越谚》 《越缦堂日记》等文籍中。鲁迅在绍兴土生土长,对于当地市井俚语、乡言俗谚非常稔熟,且又披阅过大量越地古籍,在头脑中自有一个丰富的绍兴方言宝库,使他得以从容地开掘、取用。

他运用绍兴方言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选用精彩的方言词语。例如:

“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呐喊·狂人日记》)

“四婶洗着碗,一见面就愤愤的说:‘你自己荐她来,又合伙劫她去,闹得沸反盈天的,大家看了成个什么样子?你拿我们家里开玩笑么?’”(《彷徨·祝福》)

“在这些中间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人,这一定是七大人了。虽然也是团头团脑,却比慰老爷们魁梧得多;大的圆脸上长着两条细眼和漆黑的细胡须;头顶是秃的,可是那脑壳和脸都很红润,油光光地发亮。”(《彷徨·离婚》)

“愤激便有揭竿而起的可能,而‘可叹也夫’则瘟头瘟脑,即使全国一同叹气,其结果也不过是叹气,于‘治安’毫无妨碍的。”(《谈“激烈”》)

“象心纵意的躺倒,四肢一伸,大声打了一个呵欠,又将全体放在适宜的位置上,然后弛懈了一切用力之点,这真是一种大享乐。”(《且介亭杂文末编·这也是生活》)

“马自然地停在垃圾堆边,羿一看,仿佛觉得异样,不知怎地似乎家里乱 毵,迎出来的也只有一个赵富。”(《故事新编·奔月》)

(二)采撷方言土语里的“炼话”。古越劳动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巧妙地运用状物、比拟、夸张、双关等等修辞手法,创造了许多生动活泼的口语。它们结构简炼,内涵丰富,生动形象,回味无穷,当地叫做“炼话”。鲁迅钟爱这种“炼话”,把它们大量地吸收到自己的作品中,使文字活起来,读之回味无穷。譬如:

“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他兜肚连肠吐出。”(《呐喊·狂人日记》)

写吐出食物,不是一般的呕吐,而是夸张成整个肚腹内的东西,包括肠子全部吐出,从而把主人公意识到可能在吃人肉时的那种恐惧、恶心,表现得极度强烈,对于揭示小说主题起了很好的心理暗示作用。

再如,“从小以来,什么‘乾隆是从我们汉人的陈家悄悄的抱去的’呀,‘我们元朝是征服了欧洲的’呀之类,早听得耳朵起茧了。”(《花边文学·中秋二愿》)

用“听得耳朵起茧了”,讽刺陈词滥调长期重复,令人生厌。试想,语音引起的空气震动原本微乎其微,现在居然把耳朵冲击得起了老茧,这要反复多少次呀!'

这种“炼话”,鲁迅采用过很多,如“半个铅钱也不值”“蚂蚁扛鲞头”“一双空手见阎王”“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不吃惊”“麒麟皮下露出马脚”“黄胖和尚念经”“讨饭怕狗咬,秀才怕岁考”“螺蛳壳里做道场”等等,极大地丰富了他的作品语言。

(三)吸收方言语法。有些方言语法,虽为一地所独有,但在总体上,与民族共同语的主体部分保持着基本一致,如果有选择地加以融合、吸收,对增强共同语的表达功能是有益的。人们读鲁迅的文章,常觉得它有一种独特的神韵,这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而参考一些方言创造新颖别致的句子结构,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例如:

“杂感之于我,有些人固然看作‘死症’,我自己确也因此吃过一点苦,但编集是还想编集的。”(《三闲集·序言》)

此处最末一句,按一般句法应是“还想编集的”,现在参照绍兴话常见的句法,将“编集”重复,并用“是”加以联系,变成“编集是还想编集的”,使其具有紧缩复句的形式,丰富了语意表达:一是强调了“编集”;二是以舒缓的结构增强了转折语气。这类句式,鲁迅用得很多,如“我虽然一无所有,寻求是还在寻求的。”“至于宋版书呢,有是有的。”影响所及,现代汉话中这类“M是还M的”句式,现在已经极为普遍了。

三、吸收方言需遵循的必要原则

鲁迅研究和采用方言的目的非常明确,没有探奇猎胜之心,也没有哗众取宠之意,而是始终为着丰富语言,增进文字表达和文学创作。综观他的著作,可以发现他在采用方言上坚持着一些原则:

第一,避免冷僻。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若达不到交流思想的目的,那么再“妙”的语言也是无意义的。鲁迅告诫人们说:“太僻的土语,是不必用的。”又说:“只在一处活着的口语,倘不是万不得已,也应该回避的。”一九二一年,他创作《阿Q正传》写到阿Q摩小尼姑头皮时,想用绍兴方言里的“ ”字,为此还同几个绍兴籍学生讨论过“ ”“摩”“摸”这三个字的含义。他很欣赏“ ”字,连连说“实在好!”但最后割爱没有用,而用了“摩”。他说:“因为太土气,也太冷僻,恐怕许多人不会懂,很可惜。”可见,他采用方言是多么的审慎。

第二,避免扰乱普通话的规范体系。规范化是每种语言存在的立足点,没有规范化也就没有健康的语言。人们在拓展语言时,应当自觉地维护这一点。鲁迅在吸收方言成分时,十分注意。

例如,绍兴方言中把房屋前面较大的空地称做“稻地”或“道地”。前者很易与“麦地”类比而理解成种稻的地,后者则又易与表“纯正”义的“道地”混淆。因此他在《风波》中写到七斤家门口的“道地”时,将它写成“土场”,避免了对原有词语的干扰。

同时,他还采用叙事用普通话、人物对白用方言的方法,把某些难以割舍的方言限在特定语境中,如:

“我道n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难是弗放者个!那怕你,铜墙铁壁!那怕你,皇亲国戚!”

这是《朝花夕拾·无常》中活无常的独白,其中一些方言词语是很僻的,如“我道na阿嫂哭得悲伤”中的“道”,相当于普通话中“觉得”“以为”的意思;“难是弗放者个”中的“难”,相当于普通话中“现如今”“这下可”的意思。为了逼真地反映无常的神情和语气,鲁迅把它们引到了作品中,但严格限定在“无常独白”这个特定的语境中,在其他场合,则坚决摈弃使用这类词句。

第三,注意对方言成分的改造。鲁迅指出:方言是可以采用的,“但一面仍然要改进。譬如‘妈的’一句话罢,乡下是有多种意义的,有时骂骂,有时佩服,有时赞叹,因为他说不出别样的话来。先驱者的任务,是在给他们许多话,可以发表更明确的意思,同时也可以明白更精确的意义。如果也照样的写着‘这妈的天气真是妈的,妈的再这样,什么都要妈的了。’那么于大众有什么意思呢?”正是本着这样的精神,他做了大量加工、提高的工作:

一是改造方言词语,使其与普通话中的同类词语在结构上保持一致。小说《药》中,夏四奶奶与华大妈上坟时用的“纸锭”,是外面呈银色的纸元宝,绍兴人叫“银锭”。普通话中有“铜锭”“金锭”等词,若直接用“银锭”,极易误解为白银铸成的锭块。鲁迅将其改成“纸锭”,避免混淆。

二是以方言为基础,熔铸新词。绍兴民间,把受到一点小伤害就装模作样要挟别人的,叫做“卖佯”或“装假死”。鲁迅在《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中,以这两个词语为基础,融会糅合出“装佯”一词,使读者更易理解。

三是把方言中可以有不同写法的同一词语,分别选用于不同的语境中。如绍兴方言中的“象心纵意”与“象心中意”;“烟尘陡乱”与“烟尘斗乱”;“趁队有哄”与“趁队起哄”;“盈反飞天”与“沸反盈天”等等。鲁迅在不同的著作中,作了不同的选用:

“但到傍晚,有一间地板便常不免要咚咚咚地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朝花夕拾·藤野先生》)

“天下太平。我坐在烟尘陡乱,乱七八糟的小房里,悟出我的两位同胞开手的捣乱,倒并不是恶意。”(《而已集.再谈香港》)

以上的“烟尘斗乱”和“烟尘陡乱”,前者用在舞步踏起的烟尘,用“斗”;后者用于警察突击翻查引起的烟尘,用“陡”,均十分贴切。

四是推陈出新,给方言词语注入全新的含义。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打落水狗”。这个俗语,越地原有“投井落石”或“乘人落水跟着也去捅他几下”的意思,主要是用来讥讽“打”者的无聊的,有时甚至隐含对落水者的些许同情。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反其意而用之,广征博引,详论“痛打落水狗”的必要性,使之成为表示正义之举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