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 月 4 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66 岁生日。1954 年 9 月 20 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宪法带着全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登上历史舞台,以根本法的统帅作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着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66 年前的“五四宪法”为新中国奠定了法治基础。1975 年和 1978 年国家又先后制定了第二部和第三部宪法。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982 年宪法,即现行宪法。1982 年宪法颁布后又历经 5 次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
201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 12 月 4 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它赋予公民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获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权利和自由;同时又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依法纳税等基本义务。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全体公民根本的活动准则,我们受到宪法的约束,同时受到它的保护。因此,我们每个公民要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我国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神州大地,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国始终以人民的生命健康权为中心,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使我国公民在疫情期间的基本人权得到尊重和保障,这是尊重人权、维护人的尊严的直接体现,更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优越性。
依法治国根本依据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规定了国家、社会生活的总体运行规则,为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石,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在制定时必须遵照和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当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在依法治国中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 依宪治国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要实行依法治国 , 就必须实施宪法 , 并且不断完善宪法,充分发挥宪法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如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宪法和法治权威在全社会逐步树立,遵法守法逐渐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我国现行宪法历经五次修正,在保持宪法稳定性的同时不断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同时,为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需要借助完备的法律来推动。在党中央领导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今年两部重磅法律《民法典》《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出台,与现行的法律体系一道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驾护航。当前,我国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在新形势下更要坚持宪法的核心地位,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作者为法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