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与苏轼,同为巴蜀历史文化名人,一为盛唐文化之骄子,一为宋代文坛之巨擘。为了探寻两位巨人的政治理念、人生襟抱、文学思想、文化价值以及他们在文学史、文化史上的地位与影响,兹特邀四川省李白研究会名誉会长、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教授王定璋先生以苏轼《李太白碑阴记》为例进行解读。阅读时,大家不妨认真思考如下几个问题:苏轼称李白为“狂士”,有何根据?是褒是贬?他又是如何看待李白入幕永王的行为?和北宋时期的其他评论相比,苏轼对李白的评论有何特点?本文作者又是如何看待苏轼对李白的评论呢?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吗?
苏轼《李太白碑阴记》是苏轼吊念李白时所作的文章,全文不长,过录于兹:
李太白, 狂士也, 又尝失节于永王璘,此岂济世之人哉? 而毕文简公以王佐期之,不亦过乎? 曰:士固有大言而无实,虚名不适于用者,然不可以此料天下士。士以气为主。 方高力士用事,公卿大夫争事之,而太白使脱靴殿上,固已气盖天下矣。 使之得志,必不肯附权幸以取容,其肯从君于昏乎? 夏侯湛赞东方生云:“开济明豁,包含弘大。陵轹卿相,嘲哂豪杰。笼罩靡前,跆籍贵势。 出不休显,贱不忧戚。 戏万乘若僚友,视俦列如草芥。 雄节迈伦,高气盖世。 可谓拔乎其萃,游方之外者也。 ”吾于太白亦云。 太白之从永王璘,当由迫胁,不然,璘之狂肆寢陋,虽庸人知其必败也。 太白识郭子仪之为人杰,而不能知璘之无成,此理之必不然者也。吾不可以不辨。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眉山苏轼撰。
开篇“李太白,狂士也”的论断,是苏轼基于对李白豪放浪漫的气质与诗文创作中前无古人、后乏来者的文学成就的肯定。 唐人殷璠在《河岳英灵集》中说:“白性嗜酒,志不拘检,常林栖十数载,故其为文章,率皆纵逸。 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 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也。 ”志不拘检,展衍开来,必然蔑视权贵,不拘礼仪,放纵恣肆,给人以“狂士”的印象。 李白的崇拜者可以开列出一大堆来,与他兄弟相称、狂歌纵酒的杜甫在《寄李十二白二十韵》开篇即云:“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当年才华纵逸的四明狂客贺知章,在阅读李白的诗篇之后,为之动容,认为像李白这样人中凤凰,乃“谪仙人”也。
李白《对酒忆贺监二首》序云:“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盛唐狂客贺知章自叹狂客都不足以概括李白之狂,只有“谪仙人”差可谓其貌,足见苏轼称李白为“狂士”是有充分根据的。
如果说对李白之狂还未露褒贬的话,那么苏轼对太白“失节于永王璘”是持否定态度的, 认为李白入幕永王的行为是“失节”。 不过,毕文简公则不这样看,并且肯定李白从军参加李璘的队伍是要辅李璘平叛,以中兴唐室。 这是关系到如何评价李白晚节的大事,不可不辨。
《新唐书·玄宗纪》载,天宝十五载(公元 756 年), 为了组织力量平定安禄山、史思明的叛乱,“七月甲子,次普安郡。 宪部侍郎房琯为文部尚书、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丁卯,皇太子为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御史中丞裴冕,陇西郡司马刘秩副之。 江陵大都督永王璘为山南东路黔中江南西路节度使,盛王琦为广陵郡都督、江南东路淮南道节度使,丰王珙为武威郡都督、河西陇右安西北庭节度使……”这即表明,永王璘组织力量经营长江流域抗击叛军是皇帝的“制置”,合理合法,是师出正当的行为。 李白入幕永王璘也是出于平定安史乱军的光明正大之举,怎能以从逆论之? 谓予不信,尚有《资治通鉴》唐纪三十四肃宗至德元载(公元 756 年)所记为证:“丁卯,上皇制:‘以太子亨充天下兵马元帅, 领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南取长安、洛阳。 以御史中丞裴冕兼左庶子,陇西郡司马刘秩试守右庶子;永王璘充山南东道、岭南、黔中、江南西道节度使,以少府监窦绍为之傅……”
值得注意的是,唐玄宗在逃往成都的途中下达“制置”是天宝十五载七月十五日, 而由于受通讯条件所限和道路阻隔,早在七月十二日太子李亨已即位登基于灵武,是为堂而皇之的帝王,将唐玄宗闲置于太上皇了。 《通鉴》注云:“甲子,太子即位于灵武,丁卯,上皇下此制,盖道里相去辽远,蜀中未之知也。 ”这样,先前名正言顺的玄宗“制置”便失了合理性和存在价值,永王的行为与经营江左、聚集兵力财富的军事谋划便失去了合法性,被视为图谋不轨之举。
据《新唐书·李璘传》载:“永王璘,少失母,肃宗自养视之。 ”也就是说,李璘年少失母,是肃宗李亨把他抚养成人的。 但是,由于兄弟之间的权力之争,最后永王璘被杀。 李白当年入永王璘幕是实现其平定安史之乱的爱国之举,不料却落入李亨兄弟之间权力争夺的漩涡,被判长流夜郎之罪。 若以理性而客观的眼光来审视,超越正统观念,李亨违背父命,抢班称帝于前,李璘的叛逆于后,作为幕僚的李白真有些冤枉! 因此,李白“失节于永王璘”情有可原。 李亨称帝,玄宗的“制置”即被废止,其间是非曲折应当辨析清楚。 而毕文简公以王佐期许李白,应当说其见解是超脱于李亨兄弟之间争斗的客观判断。 李白《永王东巡歌》也道出了李璘依“制置”而出兵的合法性:“永王正月东出师,天子遥分龙虎旗。 楼船一举风波静,江汉翻为雁鹜池。 ”“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 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 ”“诸侯不救河南地,更喜贤王远道来。 ”“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 ”莫不展示其出师行为的光明正大。
李白这组诗共十一首,表明了李白从永王璘的心曲和动机是靖难勤王、拥戴朝纲。 以王佐谢安自许的李白,期望静胡沙、平戎虏,最终要“西入长安到日边”班师还朝。以失节论之,不亦谬乎? 李亨与李璘之间争斗的详情,作为幕僚的李白,未必详悉,这是应辨析清楚的。
苏轼称李白为狂士,其实并非轻贱贬损。 所谓“狂士”,即是不循常轨、超迈流俗的知识精英。 知识分子是任何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群体, 无论是刚跨入文明社会的上古时代, 抑或生产力和科技水平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 知识阶层莫不承担巨大的社会责任, 扮演非常重要的社会角色。 “士”,是中国古代社会知识分子的传统称谓。 《说文解字》云:“士,事也。始于一,终于十,从十一。 ”段玉裁注讲得更明白:“引申之, 凡能事其事者 称士…… 故 《传 曰 》:通 古 今 、 辨 然 否 ,谓 之士。 ”可见,士是通古今、辨然否的知识分子,其社会地位按照孟子的见解是“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孟子·万章》)。也就是说, 靠其知识文化可以在社会阶层中取得仅次于大夫的社会地位。 而“狂士”者,则是蔑视礼法和道德规范的狂狷之士。 东方朔“人主左右诸郎半呼之‘狂人’。 人主闻之,曰:‘令朔在事无为是行者,苦等安能及之哉! ’”(《史记·东方朔传》)尽管东方朔被诸郎称为“狂人”,武帝认为宫中诸郎是远不及他的才干和能力的。 观其在汉庭的作派,在武帝面前游刃有余的机敏论辩, 敢于向武帝奢糜行猎,崇宫室,扩苑囿的谏言……诸郎是无法望其项背的。 东方朔《答客难》中汪洋恣肆、口若悬河的论辩,援古证今、出入历代先贤圣哲之宏论,挥洒自如、雄浑通脱的精神气韵, 又岂是浑浑噩噩如辕下驹之诸郎所能比拟。 《史记·索隐述赞》也称“伟哉方朔”是恰如其分的。
李白在诗中毫不掩饰地自称狂人:“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 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足见苏轼目太白为“狂人”,并无贬意,正如李白称贺知章为“四明狂客”一样,似乎还隐含着爱怜之情,苏轼还在词中称“老夫聊发少年狂”可为证。
苏轼以特立独行的东方朔期许李白,则是融合敬意与推崇。 李白在自己的作品中多次以东方朔自况:“岁星入汉年,方朔见明主。调笑当时人,中天谢云雨。”(《书怀赠南陵常赞府》)东方为岁星事,见载《太平广记》卷六引《洞冥记》及《东方朔别传》:“朔未死时, 谓同舍郎曰:‘天下人无能知朔,知朔者唯太王公尔。 ’朔卒后,武帝得此语, 即召太王公问之曰:‘尔知东方朔乎?’公对曰:‘不知。’‘公何所能?’曰:‘颇善星历。 ’帝问:‘诸星皆具在否? ’曰:‘诸星具,独不见岁星十八年,今复见尔。 ’帝仰天叹曰:‘东方朔生在朕旁十八年,而不知是岁星哉! ’”是谓伟哉方朔乃天上岁星现身于汉庭!
李白屡次比之于东方朔,足见其对东方朔之尊崇。 《玉壶吟》云:“世人不识东方朔,大隐金门是谪仙。 ”《史记·本传》:“朔行殿中,郎谓之曰:‘人皆以先生为狂。 ’朔曰:‘如朔等,所谓避世于朝廷间者也。 古之人,乃避世于深山中。 ’时座席中,酒酣,据地歌曰:‘陆沉于俗,避世金马门。 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庐之下。 ’”
称李白为“狂士”,比李白行实举止于东方朔,展示了作为诗人、文学家的苏轼对李白文学家精神气韵的深刻认知。 东方朔、李白以及苏轼的共同之处是他们的政治襟抱、文学才华、精神追求不被社会理解,因而其人生理想、自身价值未予充分展现、实施,可谓“萧条异代不同时”的彷徨与愤懑之典型,是封建时代“怀抱利器而无所适”的潦倒者,狂狷之士也。 《论语·子路》:“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 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集解》云:“包(咸)曰,狂者进取于善道,狷者守节无为。 ”应当注意的是, 苏轼的境遇与东方朔、李白有所不同。 他不仅是朝廷命官、皇帝左右器重赏识的人,还出任多处刺史,只是受佞臣谗谤而屡遭贬黜, 遭文字狱迫害、政敌排斥和小人打击而被贬于当时蛮荒绝遥的海角天涯。 因此,评论李白时,将正统观念置于极为重要的量裁标准,对李白从永王璘之事视为“失节”,无视肃宗未经玄宗决定而抢班称帝之事实,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大抵是宋人重传统轻创新、重正统轻个性之观念使然,发展到南宋,竟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与“存天理,灭人欲”的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