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山东师范大学 - 《山东师大报》

音乐学院

2020-10-14     浏览(278)     (0)


音乐学院前身为1950年山东师范学院建校伊始的艺术体育系,是山东省最早建立的艺术学科。1951年艺体系分为艺术系和体育系,1993年成立音乐系,2003年更名为音乐学院。1996年获批山东省首个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批山东省首个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山东省首批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18年获批山东民歌演唱与文化传承基地及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测评中心(校级研究平台),2019年成立山东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音乐学院设有声乐系、键盘系、器乐系、舞蹈系、理论教学部和音乐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

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学校优势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获B等次;艺术硕士(音乐领域)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被评为C等次,列全国师范院校第4位。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6-2017)》中,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被评为5星级专业。音乐学专业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立项建设点。舞蹈学专业2005年在全国高校同类专业排名第5,被教育部确定为A 专业,2012年舞蹈学专业被定为校级特色专业。

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84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5人,89%具有硕士、博士学位。1人入选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兼任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副理事长,2人入选“国培计划”专家库,1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被评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指导教师,2人入选学校东岳学者计划。音乐与舞蹈专业创新团队获批山东省文化创新与社会服务团队。

近10年来,音乐学院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立项40余项,经费达500余万元。其中,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8项、省社科规划项目25项、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16项,立项建设学校科研创新团队1个。出版专著、教材50余部,发表CSSCI论文150余篇。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中国音乐金钟奖理论评论优秀奖1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泰山文艺奖10余项。

近年来,音乐学院教师多人次在国际、国内及省级专业技能及教学比赛中获奖,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比赛一、二、三等奖各1项,全国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1项,入选全国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1项,获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各1项,立项建设省一流课程1门。音乐学院师生在国内外音乐舞蹈顶级赛事中获奖 10余项,7次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并屡获大奖,连续7届蝉联省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团体一等奖第1名,获全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铜奖1项,获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4项。

2012年以来,音乐学院师生7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7次赴美国等国家进行孔子学院巡演,2次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中国民歌大会”,连续3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连续7年承担教育部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巡演任务,并受邀参加G20峰会文艺演出、建军90周年“心连心”慰问演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音乐舞蹈史诗《奋斗吧 中华儿女》创排演以及山东省重大演出活动。排演的歌剧《党的女儿》荣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首届文化创新奖;与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共同创编的舞剧《兰》获得省优秀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山东民歌项目入选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音乐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音乐学院先后与法国埃夫里大学、美国拿撒勒大学建立合作办学关系,赴法国、日本、肯尼亚、美国、台湾等10个国家(地区)进行学术、艺术交流和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2011年,音乐学院成功举办了第九届中外音乐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

音乐学院党委重视和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扎实地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音乐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