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教授1913年出生于上海,在法国教会学校读中学时,即因领导该校学生“九·一八”抗日救亡运动被学校开除。后在南京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第一名毕业,自费留法,以优异成绩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在抗战烽火中,叶叔良博士满怀报国热忱,返回祖国。先后担任四川大学法学教授、新生院院长,东北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重庆正阳学院法学教授。新中国成立后,叶叔良教授获得新生,先到西南政法学院,后调四川外语学院任法语教授。他忠诚于祖国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从事教学工作。叶教授不但在法学上造诣很高,而且精通法语和英语,是川外法语专业的创建人之一,为我校法德系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在教学管理和教学中,他认真负责,精心备课,讲解精到;教学有方,循循善诱,成效显著,学生们对他无不敬佩。同时,叶教授的知识十分渊博,对学生们提出的种种问题,总是能够给予满意的回答,让学生们十分叹服。“文化大革命”时,叶教授在受到批斗的艰难日子里,还翻译了二十万字的法文、英文和罗马尼亚文的资料。
叶叔良学术造诣深厚。他在巴黎大学就读时的博士论文就受到当代国际法大师拉勃拉台尔和牛津大学权威教授劳透派特的重视。17年后,劳透派特教授在其世界名著《国际法》第七、八版中接连十余次向读者予以推荐这篇文章,这篇论文中的一些重要论点曾在联合国签订1961年外交关系法公约时用作参考。
1979年,叶教授在四川外语学院退休,后到香港探亲,恰逢树仁学院校长胡鸿亟、钟期荣夫妇,他们也是巴黎大学法学博士,深知叶叔良的学术、才干和人品,遂热情聘请他留港就任该院教授兼社会科学院院长。叶教授不顾年事渐高,以充沛精力和卓越才智,先后在树仁学院开设了国际关系论、近代中国国际关系史、国际法及宪法学等课程。在教学之余,他站在时代高度,运用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外交学、法学、国际关系学以及现代自然科学,总结了几十年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钻研了大量书报及档案,以求真创新的精神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写出了两百多万字的各门课程讲稿,其中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当代主要国家制定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际法上的大陆架》《南沙风云与国际公法》《黄海在国际法和国际政治上的重要性》《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等一系列专论。因此,叶叔良教授被列入剑桥国际名人专家志所编《国际名人辞典》(第23版)和《国际名人专家录》中,并被美国北加罗里纳州拉莱市美国名人编纂所列入《国际杰出代表人物词典》(第5版),以及《五百位有杰出影响代表人物》等重要编著。其晚年著作《国际公法二百答问》(为中文与英文本合著,英文系作者本人所译)更是他多年教学积累的结晶,是国际法教学的上乘参考书。其中,尤以国际关系论、近代中国国际关系史及国际法三本讲义,更富创见,更见功力。《国际关系论》一稿,字数达一百万。他明白宣传自己的立场是:在国际上主张保卫和平,反对战争、反对侵略、反对霸权;在政治上主张自由民主、反对独裁;在经济上主张社会正义、平等,反对剥削。在《近代中国国际关系史》中,叶教授指出,重温帝国主义侵华史,有助于我国进一步认清敌友,制定妥善的国策。在《国际法》讲稿中,叶教授突出了“国际和平论”。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他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一贯的反霸权、反侵略的立场,肯定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认为这五项原则是主张正义的进步国家一贯支持的,也是各国务实的外交家政治家们长期实行的,而中国对此的贡献是把这五项作为一个整体提出并在许多中外条约中明确规定。他还从国际和平论出发,肯定了中国反对“双重国籍”的规定,认为这是避免国际纠纷的重要措施。这三部讲稿,凝聚着叶教授对祖国和人类的深情,也是他多年心血和智慧的结晶。上世纪90年代,我校传记文学家、中文系教授郭久麟拜访他时,他曾说:“我要争取在身体尚好、精神尚佳的这两三年内,把这两百万字的三部书稿整理出来,送出版社出版,为后人留下一些有用的精神财富!”
2000年11月13日,叶叔良教授去世。叶教授一生呕心沥血,成就卓著,感人至深,为祖国的法学及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是值得川外人铭记与怀念的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