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 - 《梧州学院报》
我国宪法发展史
1954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次会议通过
1975
1975年1月17日,四届全国人大次会议通过
1978
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次会议通过
1982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1988
1988年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1.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2.第十条第四款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
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1.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写法序言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原有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3.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改为5年
1999
1999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将“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写进序言;增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2.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4
2004年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三个代表”人宪2.尊重和保障人权人宪3.私产人宪4.征地补偿人宪5.“三个文明”人宪6.国歌人宪7.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2018
2018年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