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 - 《湘潭大学报》
有利于推进法治进程
法学院师生
挑战政府的“红头文件”,申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意义重大而深远。首先,这直接考验着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诚心、决心与力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就似高悬在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示着政府作出任何行为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必须要做到“依法行政”。其次,这显现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巨大威力,为公民开辟了另一条权利救济途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别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救济的面更为广泛,不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所救济的是具体的个别当事人,它救济的是受这个规范性文件所调整的所有人;救济的方式也更为根本,是釜底抽薪式的救济,政府再也不能只依一纸“红头文件”作为自己行为合法的依据。第三,任何公民都可以对“红头文件”进行监督,这不仅是宪法确立的“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彰显,也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途径。第四,这会进一步推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民主化、公开化,充分表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民意是基础,民主化、公开化是必要程序。
(2008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