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术交流活动
本报讯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术水平,扩大学校在学术界的影响,近日,我校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定》,大力推进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并设立专项基金对相关学术交流活动进行资助。
根据《关于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定》,学校鼓励教师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符合自己研究方向和本学科建设要求的学术组织,积极宣传学校的科研成果和成就,加强与学术组织内专家学者的联系,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鼓励教师参加符合本人研究方向并与本单位学科建设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坚持以文入会,会后在适当范围内举办学术报告会,向师生广泛传播学术会议成果;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举办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方向、有利于提高科研水平的学术会议;鼓励各单位以“聊大讲坛”为平台,积极邀请著名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校聘优秀人才等作学术报告。
此外,学校还设立了专项基金,积极促进上述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并号召各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创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力促学校学术活动的顺利进行。(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