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 - 《莆田学院报》
提高警惕,区分好非法传销与直销
2010-04-11
对于大多数商品而言,从生产者到用户的流通过程中需要经历很多环节,而这些中间环节构成了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通道或途径,这些中间环节包括各类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等,由于产品在流通的每个环节中都需要给中间商留出相应利润,导致商品的零售价格就会远远高于商品的出厂成本。于是有一些企业就会通过简化或消灭中间商,来降低产品的流通成本,降低商品的销售价格以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这就是直销,常见的方式包括电视购物、电话直销、邮递销售、网络直销和登门销售等。
直销在上个世纪90年代正式进入中国,然而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和直销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缺乏自律,部分企业出现以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高额入门费等形式的非法传销行为,给消费者及销售人员都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伤害。2005年中国正式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明确了直销和非法传销的区别,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其中《禁止传销条例》明确列出非法传销的三种类型: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一种行为属于纯粹的拉人头的销售结构,其目的不在于销售产品而在于发展庞大的销售人员网络,并从中收取费用;第二种行为主要是向被发展人员收取高额的入门费获取收益,当被发展人员不愿交纳费用时,通常会演变为通过扣留相关证件、扣压物品、非法拘禁等方式强迫缴费;第三种行为最具迷惑性,属于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其以高额的收入为诱惑吸引众多人员加入,实质上参与人员中真正能获得收益的只有金字塔尖上的极少数人。
其实,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分析,就能够发现非法传销与直销的众多差异。如传销经营的产品通常是低质高价,由于其实行多层次的销售方式,越下线的销售人员拿到产品的价格就越高,一件成本几十元的产品会标价几百甚至上千元;传销企业通常要求收取几百乃至数千元的入门费,当然有些公司会用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收取入门费,以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传销企业员工的薪酬通常不是以销售产品的数量为准,而是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准,其在销售人员结构上呈现金字塔形,先加入者可以从发展下线的入门费中获得收益,而后加入者永远无法超过先加入者;传销公司销售的产品通常缺乏退货保障制度,如无法退货,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设置各种障碍,而正规直销公司都会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如规定购买产品后在一定期限内(如7天)可以退货。
目前有一些公司以直销之名,行非法传销之实,特别是趁目前大量高校毕业生进入社会急于就业的时机,以高薪为诱饵,欺骗大学生加入传销组织,利用同学朋友关系为其拉人头发展下线,构建其金字塔式的销售人员结构,使大学生成为非法传销的牺牲品和帮凶。因此同学们在实习就业过程中应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莫把非法传销当直销。
管理学院副教授 曾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