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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 - 《江西中医药大学报》

“迎接十七大”知识问答(续)

2007-09-30     浏览(586)     (0)
  11、中共全国代表大会有多少代表参加?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今年11月即将召开的是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每次大会是不同的。
  12、代表的产生是否采用差额选举?比例是多少?
  答: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严格遵循党章原则,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一般多于应选名额的10%。也可以采取差额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13、特邀代表是怎样产生的?他们是一些怎样的人?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除正式代表参加以外,还有特邀代表出席。特邀代表由中央确定。十六大的特约代表当中包括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特邀代表,还有党的十五大以来从重要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
  14、党代会的代表是否可以连选连任?
  答:在党内,凡是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除外),都有被选为党的各级领导机构成员(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有党龄的要求)和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这是党员基本权利之一,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随意剥夺党员的这种权利。只要符合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均可被选为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15、上一次大会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本次大会的任务是什么?
  答: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要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对本次即将召开的大会,上一次大会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的任务有:决定本次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对经选举产生出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还要确定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譬如,2001年9月26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党的十六大于200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上一次大会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将负责召集举行本次大会等。在会上,上一次大会产生的中央委员会,要向本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譬如,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1992年10月12日在党的十四大作了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
  16、大会期间主要的工作由什么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由什么机构承担?
  答:党章规定:“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负责领导和主持代表大会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成员由上一届中央委员会或各代表团提名,经酝酿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在代表大会上举手表决产生。大会主席团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秘书长由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产生,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由秘书长主持的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产生。大会执行主席分别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组织代表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
  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闭会期间,大会主席团不再是领导机构。
  17、中央委员有多少人?如何产生?
  中央委员,是中央委员会的成员,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从党的第一届到第十五届中央委员的人数不等。
  18、候补中央委员有多少人?怎样产生?
  答: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侯补委员”是“中央候补委员”的初名。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陈潭秋等14人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一直延用至今。五大以后,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改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候补委员由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19、中央政治局如何产生?
  答:中央政治局是党的中央组织和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部分。1927年4月党的五大开始设立。五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及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并选举正式中央执行委员若干人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候补政治局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依次递补。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党的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十二大以来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政治局要定期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实行集体领导原则,中央政治局会议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必须忠实地贯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有关中央领导机构人员变动和作出的有关党内重大问题的决定,须经中央委员会全会予以追认。(摘自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