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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报》

“离婚冷静期”为离婚冲动降温

作者:闫晗    
2018-10-31     浏览(131)     (0)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数据显示,自2002年起,截至2017年,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5年上涨。与离婚率持续上涨相伴的是“闪离”“冲动离婚”现象的逐年增多。
  今年 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拟规定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所谓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若在一定期限内一方撤回,则不能离婚;若在一定期限内双方均没有撤回,才可以离婚的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在正式离婚前,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让夫妻两人静一静,切勿冲动离婚。
  此次草案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针对的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协议离婚,是对民政局现有离婚登记制度的一种变化。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草案中设定离婚冷静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婚姻稳定性,遏制轻率离婚的行为发生。一个月的期限是协调两种价值观念的结果:一是离婚自由,二是保障婚姻稳定。综合来看,“冷静期”条款着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协议离婚的难度,实质上反映出立法者倡导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应秉持审慎态度。
  笔者认为,在协议离婚中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在面对离婚这一问题时都存在冲动的情绪以及烦躁下的不理智。离婚必然经历心理的过渡期,从起初的冲动、焦躁甚至愤怒渐渐冷静下来,冷静后对现实进行理性分析,才会做出最贴近各方利益的选择。因此,离婚冷静期有助于做出慎重和理性的离婚决策。其次,离婚的难易程度,一定程度上是对婚姻的重视程度以及谨慎态度的体现。正确的婚姻价值取向,需要一定的程序进行彰显和外化。特定的离婚程序赋予离婚一种仪式感,能够唤起夫妻对于婚姻的重视以及对家庭的责任感。最后,离婚冷静期本质上是兼顾了两个人的自由。如果夫妻双方都认同离婚,在冷静期内经过审慎思考后,仍坚持离婚,实际上并不会影响任何一个人的自由;如果在冷静期过后,一方撤回离婚申请,则意味着这一方此前并没有真正做好离婚的决定。正是因为这个冷静期,激发了他们内心对于婚姻真正的想法。真正的内心,唤起了真正的自由。
  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说:“当离婚变得越来越容易时,人们对婚姻的忠诚度也会随之降低,婚前没有耐心寻找合适的伴侣,婚后也不愿意花费足够的精力来维系彼此之间的感情,从而增加了离婚的随意性。”婚姻是神圣的,离婚更是慎重的。离婚冷静期的本意,并不是要反对离婚,而是要更谨慎地对待婚姻。一个月的冷静或许更能让夫妻双方做出不遗憾的选择。
  (作者系原我校2017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