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章的要旨是什么?
鲁迅的说法是:“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胡适的说法是:“须言之有物,不模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
尽管在历史上鲁迅和胡适是一对“仇人”,但这两大文豪对于作文章的看法却是大同小异,最纯粹最本真的文字才是最具有力量的文字,这也是我本人对于写作的看法。
说起“文学”这个词,给人的印象大多是“高端、小清新、文艺青年、浪漫的故事、绚丽的辞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眼中文学的领域变得极为狭窄,难道用上浪漫又有深意之绚丽词句的文章才叫文学,普普通通的说故事讲道理就登不上大雅之堂了吗?不,我觉得发挥出文字本真的文章才是好文章,而“简洁”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作文章最重要的一点是“有真意”、“言之有物”,而形容词之于文章有如八角之于做菜,少则提味,多则不堪。真正的文艺青年能把一个故事写得生动有趣,让人看得入神,而不是通篇堆砌华丽辞藻,故作清高。
在我看来,真正的文学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说故事讲道理,把自己的感觉传递给别人,把自己的故事呈现给别人,这就足够了,装饰太多反而会使传递的效果不佳,只要能发挥出文字最原始的力量就足矣。
文学的最高境界是“让人感到时间的沉淀感”。也就是仿佛自己在书中度过了一段时光,体验了一段故事,让人感到书中的事是在自己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而这一点确实有很多大文学家做到了。其中我最喜欢鲁迅的小说,每逢读时,我总会感叹:这真的是想象出来的小说,而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吗?一人一物的描写都太真实了,仿佛真的亲眼见证过一般。而鲁迅的文章却没有太多的装饰,仅仅是使用了文字最原始的力量,就足够打动人。
文学的其中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传递感觉,人这一生太短,限制又太多,很多事情不能亲身体验,不能体验与过去的人写信解忧,不能体验在百草园里捉促织,也不能体验邻居是儿时的青梅竹马,而这也是文学的魅力所在,它能给人带来体验感,它能让人感受到各种各样的趣事。
然而,放眼现在的文学作品,华丽炫美的极多,中有真意的却愈发稀少,很难读到一本有故事说故事、有道理讲道理的真正好书。很多小说剧情千篇一律,散文诗歌无病呻吟,一句十个字能说清楚的话,非得添加二十个字的华丽形容词,装饰品太多反而盖住了文章本身散发的光芒,这还能带给人们各种各样的感动吗?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知道这份“传递感觉”“表达真意”的任务是我们必须去担负的,这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