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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 - 《中国电大报》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0-25     浏览(129)     (0)

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评选范围限于专职教师,名额根据各分部、学院师资配置和学生人数等情况确定。评选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详情请参见国家开放大学官网通知公告频道。

  各分部、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教师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
  根据各分部、学院的师资配置和学生人数等情况综合确定各分部、学院可以推荐的优秀教师数量。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扎实、富有仁爱之心。
  2. 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 具有教师资格,作为专职教师承担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满足基本条件之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学科专业功底深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将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较好地应用于国家开放大学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显著,起到了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作用。
  2. 长期在基层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突出的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风格鲜明,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能够有效地引导、激励、督促学生参与学习,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学生尊重和信赖。
  (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存在师德师风不良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入选后如发现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撤销其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具体的名额分配、评选程序、申报材料、评选工作要求、联系方式等详情请参见国家开放大学官网通知公告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