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 《北京大学校报》
从纪检监察干部角度谈“两学一做”重要性
作者:·王 静
纪检监察干部应从“两学一做”重要性的三个方面理解,一是学习党章和法规,二是增强党性修养,三是转变工作方式。应学习党员标准、遵守纪律,提升自身道德行为规范,灵活把握党的纪律,确保党的建设的纯洁性。
“两学一做”是中央继“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以来的又一提升全党党性、增强党员精神之钙的,面向全体党员的,从局部到全局的思想洗礼。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体会理解“两学一做”重要性:
首先,学党章和两个法规,学习近平系列讲话是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手段。不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对共产党员的义务要求,律他必先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执行者,必然应做模范遵循纪律的表率。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党性修养,应该通过《党章》学习党员标准、党员义务以及党员应当遵守的纪律,时刻向《党章》看齐。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模范遵守纪律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道德行为规范。要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全面了解国家目前所处的环境和形势,学习党在实现四个全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自我完善,自我改革和创新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其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检监干部必备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开班仪式上也讲到“只有学习才能让人成长,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更是强化工作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的必经之道。”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监督执纪的基础是什么?就是我们党的纪律规矩和党的方针政策。只有对党的纪律规矩和方针政策融会贯通才能增强工作本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它在总纲部分揭示了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基本规律,形成了全党的共同意志,保证了全党在重大问题上的凝聚力;在具体条例中则对党员、党的干部、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做什么、怎么做进行了明确规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实现的道德高线和必须遵守的纪律底线。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牢把握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执纪原则,严格纪法分离,只有熟读通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才能在日常工作中灵活把握,贴切运用党的六大纪律来维护党章的庄严,确保党的建设的纯洁性。
最后,转变工作方式,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与“两学一做”目标高度契合。纪检监察不是党内公检法,纪律审查的最终目标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做好森林中的“啄木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在日常工作中要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监督执纪的大多数。违法者必先违纪,如果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或者见而不识,势必会影响我们监督执纪的工作效果,会给党的建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学习教育的主体是全体党员,包括了纪检监察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加强自身学习,还要教育引导其他党员做好“两学一做”,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将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与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高度契合。
(作者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监察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