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5 1975年姜明安 年姜明安 ( (后排左 后排左) ) 上 上 “ “五七 五七” ” 大 大学时与同学合影 学时与同学合影

1971 1971年姜明安当兵站岗守卫民航机场 年姜明安当兵站岗守卫民航机场

1978 1978年姜明安在未名湖畔 年姜明安在未名湖畔

姜明安与行政立法组副组长罗豪才教授讨论行政诉讼法草拟姜明安与行政立法组副组长罗豪才教授讨论行政诉讼法草拟中的问题 中的问题
■ 校报记者 高莹 胡红亮
漫漫远路,上下求索
“1977年高考我的志愿并不是法学。当时自己不知道法律、法学是什么,不可能报考。我被法学专业录取是组织安排的。”作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姜明安这样回忆自己与法律的缘分。
1951年姜明安出生于汨罗江畔,饥饿是他童年最难忘的记忆,“在当兵之前肚子从没吃饱过,妹妹在大饥荒中差点儿饿死”。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姜明安从书籍中寻求慰藉。每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他就躲进庄稼地里看中俄两国的小说,有时候因此被大哥揍,但他坚持看完了“藏书很少”的学校图书室八成的图书。1967年姜明安初中毕业,因为“文化大革命”的缘故,辍学务农,曾作为人民公社工作队的队员在落后的村子进行社教和发展生产,他非常困惑:“我去的生产队粮食增产了,但是为什么农民更穷了呢?”因为当时的政策是“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不准农民发展副业和任何个体经济。1969年,18岁的姜明安去空军服役,先是在通讯队做报务员,之后调到政治部,做电影放映员和图书管理员,接触了很多政治类书籍,他慢慢认识到:解放后中国贫穷的根源是政策问题。
1975年,退伍后的姜明安被推荐就读本县的“五七”大学,名为大学,实际上却没有教学活动。他曾在洞庭湖边割芦苇,围湖造田。由于住在芦苇搭建的简陋棚子里,冬雪融化后淋湿了被子,一些女同学忍不住哭起来,担任班长和党小组长的姜明安不断安慰和鼓励大家。然而在内心深处,他始终憋着一口气:“我不甘心啊!自小我就想上大学,可现在读的是什么大学啊?”于是他自学高中课程,白天劳动,晚上学习,好心的老师利用休息时间批改他的数理化作业。
1977年,“五七”大学毕业后的姜明安被分配到本县天井中学教书。两个月后,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他异常激动,当即告诉学生“自己要和他们一起参加高考”,要圆真正的大学梦。他是老师,给学生上课、辅导;他是学生,复习备考,向迟来的高考发起冲击。回首往事,姜明安说:“1977年高考对于我个人的意义是,它让我获得了一生所爱:中国的法学和法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的意义是,自此开始掌握和驾驭自己的命运。我们不再是盲从的一代,而转变成独立思考和求索的一代。”
声声呐喊,不惮前驱
1978年,27岁的姜明安进入北京大学就读法学专业,同班同学有李克强、郭明瑞、陶景洲、陈兴良等, 也就是日后的“北大法律系‘黄埔一期’”。由于初中没有毕业,外语只学习了俄语的字母和几十个单词,进北大后,姜明安的外语课程被分到慢班。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学习俄语,一年半后达到免修水平,还在法律系的期刊《外国法学》(后更名《中外法学》)上发表了多篇译作。姜明安曾晚上躲在被窝里读书,致使灯泡把同学的被子烧了一个洞,北大法学1977级的同学至今还记得这件事。
大三时,姜明安在龚祥瑞教授的“外国宪法”课上第一次听到“行政法”这个概念,“行政法是实践的宪法,没有行政法,宪法只能停留在纸上”。他跑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发现新中国当时还没有出版行政法的书,只找到了几本民国时期的行政法教科书。阅读后,姜明安深受启发:“要想发展经济,把中国搞好,单有经济法规范经济行为是不够的,还需要一套法律来规范政府行为。”于是,他果断地从研究经济法转向行政法,一周有两三天都会泡在图书馆阅读行政法的书籍,看过前苏联的俄文文献后,他又自学英语慢慢读英文著作,“逐渐染上了行政法的‘瘾’”。
1982年姜明安本科毕业留校任教,在当时的宪法教研室主任肖蔚云和副主任罗豪才的支持下,半年后在北大开设了首门行政法课程(选修课)。1985年,他的讲义被整理成教材《行政法学》出版,这也是新中国由个人编写的第一本行政法教材。在行政法刚刚起步的阶段,出版社甚至不知道行政法是什么,“行政法是一个长期以来被人遗忘和误解的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次年,行政法成为北大法学院本科生必修课。1987年,法律系成立了行政法教研室,姜明安担任主任。1999年公法研究中心(2014年更名“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成立,姜明安担任主任至今,他调侃说,自己差不多是“终身主任”。
在其著作《法治的求索与呐喊》中,姜明安指出:“行政法学是建立在行政法制的基础上的。没有行政法制,不在中国建立行政法制,行政法不可能在中国生长、发展。”所以在进行学科建设的同时,他积极参与中国行政法的立法工作。1984年,姜明安以助教身份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立法小组”的一员,在15人当中他年龄最小、资历最浅。半年后,《国家工作人员法》初稿完成(1993年国务院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发布,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之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于在立法小组中表现出色,中组部曾来北大调他去工作,姜明安婉拒了。1986年,行政立法研究组在人民大会堂成立,隶属于全国人大法工委,姜明安作为成员之一,10多年时间内参与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重要行政法律的草拟工作。《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通过时,虽然伴随着大量的争议,但是这部法律开启了我国“民告官”的时代,倒逼几十部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我国行政法体系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时代变迁,负重而行
“中国行政诉讼法是怎么建立起来的?最初是改革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上世纪80年代,来华投资的外国人担心没有司法保障,政府会随意征税、罚款,甚至国有化,所以顾虑重重,不愿进入中国市场。后来法律允许他们在对政府征税等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外国人才开始纷纷投资。所以中国的行政诉讼最初是针对外国人,而不是中国公民的。”对于行政法的发展,姜明安如数家珍。改革开放以来,他参与了大量行政法的立法,组织了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北大举办的高级行政法官的培训,还参与了许多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研讨、咨询和论证。
现在,已经67岁的姜明安仍然在北大法学院为博士生和硕士生授课,并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给培训班讲课,担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若干省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姜明安说:“我虽然经历了不少苦难和挫折,但总的来说,我是一个幸运者。正是由于很多人的帮助,我才能够在辍学10年后进北大读书、教书,能够有幸亲自参与这个伟大变革时代中的我国法治创建工作。与此同时,我也是一个‘负债者’。”姜明安的两个哥哥为了让他读书,不到10岁就辍学在家挣工分;来北大读书时,乡亲们送他鞋子和衣服;龚祥瑞去世前几天,还在病床旁叮嘱他继续推进行政法治建设;80年代,法律系就为他提供出国访学的机会,评职称也一路绿灯……这些姜明安都铭记在心:“我获得太多,也亏欠亲人、乡亲、同事朋友、国家和社会太多。”特别是在行政法建设上有诸多负债,他说:“我搞了几十年行政法,到现在《行政程序法》《政务公开法》《反腐败法》等重要行政法律还没有出台,这些都是我应还的债啊!”
“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治取得了巨大进步,很多方面已经超出了我们当时的想象。记得我毕业留校时,龚祥瑞教授曾经对我说,明安,中国根本没有行政法的土壤,行政法在中国搞不起来,你选择搞行政法,要考虑自己未来的饭碗。但是我认为,土壤是可以改造的,改革开放的形势肯定会营造中国行政法发展的环境。不过当时也确实没有想到会发展得这么快。”虽然对自己的工作仍不满意,也感受到中国法治发展的困难和阻力,但姜明安对中国法治的前景充满信心,“有时候要在妥协中坚持正义”。在采访的最后,姜明安说:“如果不是身处这样一个时代,我和同事们绝对没有这么多参与立法的机会,绝对没有这么好的推进国家法治进程的机会。中国行政法40年发展的成绩,是许多人奋斗的结果,我作为其中一员,非常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