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会学者在交流 汤继强 摄
11月1日至3日,受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委托,北京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和全球华人政治学家论坛在北京联合主办了“两岸关系新思路”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多位著名台湾问题研究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着“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和“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两岸政治关系”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颇有价值的见解和建议。
一、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美国查尔斯顿大学刘国力教授指出,良性的经济合作和发展将会增进政治互信,扩大合作层面,为两岸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他认为:要千方百计加强和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在坚持经济优先的同时,应大力推进两岸政治协商;两岸应积极争取和创 造陆资到台湾投资的有利环境和条件;应进一步加强两岸有关经济问题的司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应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等等。
在东亚区域经济整合与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问题上,南开大学曹小衡教授强调,两岸 签订“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是台湾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两岸经济合作与和平发展的需要。他指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本身就是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两岸建立经济合作机制、签订经济合作 协议的终极目标应是两岸共同推动建立“中国经济区”或“中华经济区”,使之成为东亚区域经济中心,两岸共同分享由此带来的合作红利,同时这一进程也将为台湾提供走向国际的又一条宽阔途径。而美国康奈尔大学徐昕副教授进一步指出,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进两岸经济全面深入合作,形成“具有两岸特色的制度化安排”,是台湾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同时,他还提出了台湾可以“奥运模式”参与东亚区域合作。
美国南卡罗莱那大学谢复生教授从民意调查的角度,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指出统独问题是型塑台湾政党结构最根本的因素,而且由于统独意识是一种比较根深蒂固的情感认同,不易改变,因此,在短时期内,统独意识对经贸关系的影响大于经贸关系对统独意识的影响。
二、两岸军事互信机制自从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主席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两岸可以适时就军 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问题以来,专家学者们便展开热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也围绕此议题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一)两岸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坚持“一中原则”,这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底线。军事科学院战略部研究员彭光谦少将提出在“一中原则”的表述上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1)明确表述,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一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可分割”。(2)间接表述,即“海峡两岸均坚持1992年就‘一个中国’原则达成的共识,寻求两岸最终的和平融合”。 (3)隐性表述,即“海峡两岸在国家实现完全统一前特殊的过渡时期,郑重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缓和两岸紧张局势,保障两岸长期稳定与和平发展”。
(二)军事互信与政治互信。美国卡特中心中国项目主任刘亚伟认为,没有军事关系上的互信,政治上的互信就会弱不禁风。香港岭南大学张泊汇副教授则指出,尽管军事互信问题在两岸合作中日益重要,但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却无助于解决两岸关系中的结构性问题。增强政治互信才是解决之道。在此基础之上,他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认为大陆方面的政治策略应是防止最坏情况的发生,而不是追求最好的结果。具体来说,大陆应以马英九2012年选举能够连任,以及其继任者在2016年取得胜利为目标。
(三)中美战略互信与两岸关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王缉思教授指出,奥巴马上台后,尽管中美关系总体表现良好,但中美仍缺乏战略互信。美国重提“战略确信”(strategic reassurance),说明他们对中国的发展有疑虑。中美军事互信如果不能有所进展,两岸之间的军事互信就很难有进一步的发展。努力推动中美合作,特别是尽快在军事交流方面有所突破,对两岸关系的稳定与改善至关重要。
(四)两岸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路径。美国卡特中心中国项目主任刘亚伟提出两岸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分五步走的政策建议:(1)还原历史;(2)由两岸学者 开始就两岸军事交流和互动展开学术讨论并试图对美国向台军售问题达成一定的共识;(3)开展两岸军方中层人员的交流;(4)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开始逐步将军方的交流程序化和制度化,并通过多边和全方位的交流达到消除戒心、减少敌意、增加诚信的目的;(5)达成政治互信,就主权、台湾的地位与和平统一等问题达成共识,而第五步也可能是前四步的先决条件。另外,日本明治学院大学孙占坤教授提出“广泛的协商机制” ( AComprehensive Consultation Mechanism)的建构路径,而北京大学张植荣教授独辟蹊径,提出用爱心去化解两岸由于历史积怨、制度不同等因素造成的矛盾。
三、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两岸政治关系胡锦涛主席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 谈会上提出,“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做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与会学者围绕此议题就以下几个层面展开了讨论。
(一)台湾定位问题。北京大学李义虎教授指出,“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两岸政治关系”主要是指台湾定位问题。他认为,在两岸关系和台湾岛内政治生态 已发生今非昔比的背景下,台湾定位问题不但是个真 命题,而且是解决其他政治难题的基础。台湾定位问题 不仅包括台湾当局的定位问题,还涉及台澎金马的管 辖权、公权力的性质和特点、台湾人民的地位尊严等问 题;其“问题逻辑”包括两个部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是中国什么样的一部分。前者是问题的基础、原则本身,后者是问题的展开、原则的内涵;前者已由两岸双方的宪法予以规定,没有什么值得疑问的地方, 后者是两岸双方存有争议之处,是两岸需要通过协商谈判来探讨的问题所在。对于后者的解决路径,他提出的政策建议是:(1)区间定位,即台湾的定位在国家以 下和特别行政区以上这个区间;(2)一国两宪;(3)可以将两岸整合和国家统一进程视为国家结构调整的过程。在此问题上,可以借鉴坦桑模式。(4)按照务实探讨“尚未统一前的特殊政治关系”原则对台湾进行定位。
澳门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院长郝雨凡教授认为,两岸的政治定位需要采取求同存异、灵活多样的策略。主权层面上,一个中国的原则不容践踏,而对于“中国”的具体涵义,两岸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但一个“中国”覆盖的范围必须重合。两岸谈判时可以将两岸关系定位为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政治实体的平等关系。与各自邦交国交往时,两岸可以对两岸关系各自表述,但两岸不能同时承认一个邦交国。考虑到台湾人民参与国际活动的渴望,两岸可以根据国际组织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经过协商,以合适的名义,以不同的方式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二)加强两岸的政治关系问题。上海交通大学林冈教授认为,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关系,既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也不是两个主权国家的关系,而是两个不对等的政治实体各自在“一中宪法”的框架下,实行隔海分治的复杂关系。在两岸“分而不离”的政治现实下,两岸应本着尊重现实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以“主权共享、治权分属”之模式来处理两岸关系。
美国美利坚大学教授、全球华人政治学家论坛召 集人赵全胜先生指出,两岸应以“一个中国”为纲,积极 创造两岸宽松的政治环境。同时,两岸应走出“国际空 间问题”的困境,从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变为共同获利的“双赢”。
中国人民大学黄嘉树教授指出,要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不断强化,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就近期和中期而言,有三件事需要做:(1)双方须继续 合作反对“台独”;(2)双方须妥善解决两岸公权力的合作问题,增加两岸交往中的“制度化”成分,而这意味着双方必然要给予对方某种程度的“合法性承认”;(3)用最大诚意、最大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以求解决所谓的“台湾国际空间问题”,若短期内找不到圆满的解决方式,至少要想办法缓解两岸因为这个问题形成的紧张局势。 (牛长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