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校园里的“生意人”
作者:通讯员:康波 记者:李论
在我们周围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学生 也是“老板”,他们或在 BBS上发帖,或在周 五的地摊上摆摊。他们有的是某公司的校园 代理,有的则是自己进货进行销售。这些活 跃在大学校园里的学生创业者,通过自己的 聪明智慧和辛勤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并积 累相关经验。我们不妨称之为“在校创业”。 这些创业虽然形式上各不相同,但都是在校 期间的一种实践和锻炼。
丰富生活、锻炼自己“我们一起做生意的三个同学都感觉平 时生活比较单调,每天上完课后回到寝室就 泡在网上,也无法坚持每天去自习,时间长了 感觉不行,想要找点什么事情做,”选择在校 创业的张星说,“于是我们就萌发了进货在学 校来卖的念头,这样可以让生活充实一点。”
当被问及是否怕赔本时,这位学生说 道:“我们做这个赚钱是放在很次要很次要 的位置,重要的是通过这么一件事情来充实 自己的生活,同时在摆摊、买卖的过程中与 人多进行沟通和交流,在这个过程中锻炼自 己。当然,我们也想过,要是东西卖不出去的 话,我们打算拿来送给朋友或者带回去送给 弟弟妹妹。”张星做的是小件饰品的生意。
在法大 BBS校园代理一栏里,可以看到 我们学校很多的学生在做着各种各样物品 的代理:校园电话卡代理、电子用品代理、运 动服装鞋帽代理、化妆品代理等等,各种品牌 也是应有尽有,几乎就是一个百货王国。同学 们决定代理的初衷也多种多样,大多数都是 基于想要“赚生活费和锻炼能力”的想法。
在学习与“生意”之间对于学习和生意,张星有他自己的看 法,“(生意)跟我们的学习完全不冲突,我们 都是在课外时间来做的。以前,每天课上完 了回寝室不是睡觉就是上网,这样很不好, 通过做生意既能充实自己生活,也能锻炼自 己,跟我们的学习完全没有发生冲突。”
而从事校园代理的小方同学却有另一种 看法:“做代理和学业肯定会有冲突,人的精 力是有限的,主要精力肯定只能放在一个方 面。”小方说自己做代理时虽然有时会很忙, 却一刻也没有放弃过学习。“在校时还是应该 好好学习,多学一点东西。在学有所余力的情 况下,进行一些接触社会的活动锻炼自己,增 长阅历。如果发现了自己非常感兴趣的项目, 那么就一定要用心去做,要做就要做好。”
困难与挑战并存接受采访的张星说:“当初最为难的就 是决定做什么。就怕我们卖的东西完全没有 人理,因此我们下了大功夫找出能 吸引大家眼球的东西。锁定‘暴力 熊’之后,困扰我们的就是进货渠 道了,既要便宜又要进货方便,我 们联系过好多商家之后才确定了 一家合适的。然后就是 BBS发帖、 画海报什么的,最难的应该是第一 次摆摊吧,因为以前我们都没有这方面的经 历。第一次摆出来都感觉挺不好意思的,慢 慢地也就适应了。现在我们都能很大方地叫 卖了,这也与我们的初衷一致,让我们得到 了锻炼。”而 BBS上专做化妆品代理的“嘿嘿 小铺”老板则告诉记者,她觉得最难的是如 何能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她的“小铺”。
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也正是如今毕业大 学生创业所面临的难题———卖什么、怎么卖 和如何宣传。也许对于这些问题的提前接触 更能够使他们对未来的创业有一个初步的 认识和把握。
问到未来会不会自己创业时,张星说: “如果将来有合适的项目,如果自己的条件 也允许的话,我们会自行创业,这也是我们 现在就选择开始做生意的目的之一吧。”
理智与激情同在近年来,国家、社会和学校给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很多的支持和各种优惠政策。但是,在校大学生也十分清楚,自主创业之路走起来一定不会平坦和轻松。由于知识和经验的不足,成功的概率不是很让人很乐观。于是,在校创业也成为了将来创业的一个前期准备。通过在校期间的锻炼,能够积累一些行业知识,了解了一些行情,也锻炼了与人交流的能力。
如今年三月《中国青年报》刊登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冯海涛的事迹。他就是通过在校四年的校园代理,在即将跨出校园时,攒下了20 多万元和丰富的校园创业经验。
在校创业在国外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形 式。很多学生都会通过代理某种商品或者自 己进货、卖货来赚生活费,同时锻炼自己的 说服能力。
当然,创业也并非适合每一个人。就业 指导中心的王彤老师告诉记者,在校大学生 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创业活动,多了解相关行 业、多了解社会是值得鼓励的。如果从事的 创业内容与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相契合,那 么在校所从事的创业活动也能够为将来的 事业收集第一手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