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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飞行学院报》

纪念新津分院建院60周年

2017-03-28     浏览(211)     (0)



  今年4月11日,民航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将迎来建校60周年。风风雨雨60年,快乐艰辛60年,光荣与梦想,让我们用下面的文字来回顾她的历史,见证她的成长。
  1957年4月11日,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司令部命令,在原飞行大队的基础上,第二飞行训练团宣告成立,正式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第二训练团。
  5月31日,空军司令员任命乔洪玉为十四航校二团团长,刘冠英为十四航校二团副团长,王明华为十四航校二团参谋长。
  1958年2月8日,根据上级关于紧缩机构的精神和十四航校任务的变化,经空军司令部批准,学校决定撤销第一训练团建制,将第二训练团改为第一训练团,第三训练团改为第二训练团。
  2月28日,十四航校第一训练团30余名空勤干部开始熟练飞行,4月8日熟练飞行结束。
  4月9日,十四航校第一训练团成立机务工程大队。
  5月8日,十四航校第一训练团第一期64名飞行学员开飞,使用国产雅克18型飞机进行训练,标志着十四航校养成飞行训练的开始。
  9月19日,十四航校第一训练团第一期64名雅克18飞行学员全部毕业。
  1963年10月25日,中央军委办公会议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原十四航校第一训练团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第一训练团”。
  10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第一训练团番号正式撤销。
  1964年2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第一训练团”印章启用。
  1981年8月6日,民航总局党委任命林基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第一分校党委书记,陈履仁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第一分校校长。
  8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原下属的一、二、三、四训练团更名为一、二、三、四分校。
  1987年12月15日,经国家教委审批同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升格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其第一分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一分院”。
  1988年1月27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一分院印章开始启用。
  2月26日,孙克义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一分院院长,东书田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一分院党委书记。
  199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第一分院正式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由魏正清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院长,李金芳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党委书记。至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的院名一直沿用至今。
  六十年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已为我国民航业培养了5000多名飞行人才,并为亚洲、欧美等地区的国家培养了80多名飞行人员。
  长期以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以服务民航、服务社会为己任,在完成高等学历教育飞行技术专业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对外培训业务,率先在国内开展了私人飞机驾驶员培训。
  在六十年的岁月长河中,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已为中国民航输送了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飞行人才,支撑起了共和国的一片蓝天。
  □熊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