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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级客运网络公交化改造
作者: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武汉市从2004年开始,对区域内的五个远城区的道路客运网络实行了公交化改造,目前,黄陂、新洲、汉南、蔡甸、江夏基本上已完成公交改造,真正实现了城乡客运的一体化。
一、依托政府,政策支持
武汉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优惠政策。对公交化停靠站点建设每个给予6000——10000元资金补贴。对有通行费的公交化车辆,采取月票制,节省费用50%。客运站一律不得向公交化车辆收取每人0.5元的站务费,进站费给予30%减免。对公交化车辆参照城市公交车辆客位(定员)标准,每平方米允许站立8人,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额定载客量手续。
二、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该处把城郊区道路客运三级网络公交化改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三化”(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方式公交化、经营行为规范化)、“五定”(定线、定班、定站、定票价、定经营期限)、“六统一”(统一管理主体、统一规费政策、统一营运车型、统一营运标识、统一调度排班、统一服务标准)为主要目标,对原有线路上的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实行公车公营。公交车型按中级以上配置,以满足群众出行舒适性、快捷化需求。
三、统筹规划,有序实施
武汉市将远城区道路客运网络分为三个层次:各区至中心城区为一级客运网络,区政府至各乡镇政府为二级客运网络,各乡、镇政府至行政村为三级客运网络。统一规划客运公交化线路181条,其中一级线网89条,二、三级线网92条。2007年11月基本完成二三级网络公交化改造工作目标,初步实现了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公交化、路站运一体化”。
四、理顺关系,调整结构
市区两级运管部门坚持“一级网络公司化,二级网络集约化,三级网络规范化”的公交化改造原则,通过公司收购、股份经营、资产结构调整,实现了“一线一公司”或“一公司多线”经营,农村客运经营机制得到明显改善,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了城郊居民出行便捷安全、舒适经济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