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工学周报》

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确定

2009-05-15     浏览(603)     (0)

哈尔滨工程大学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日前确定,学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征求意见并修改实施办法及细则。目前各单位正在核定岗位性质,形成《岗位设置一览表》、《岗位说明书》,报学校审批。


  本报讯(记者贾天添)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日前确定。学校12日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正式启动。
  为做好我校机关(包括院系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与工勤技能队伍建设,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启动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在此之前,学校通过召开机关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院长书记座谈会、专家教授座谈会、青年教师座谈会、辅导员座谈会、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会、管理人员座谈会,以及征求院长对实施办法及附件的意见,不断修改实施办法及细则。
  4月30日,学校召开“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征求意见会,同时下发《关于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对各单位反馈意见的汇总,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最终确定。学校12日正式发出了《关于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分级条件》、《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管理人员工资等级确定办法》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材料填写与申报说明》。
  通知指出,机关、直属单位的事业编制的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人员(含2006年7月1日参加工资套改现已退休的人员),参加本次聘用。非学校正式在册事业编制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出国超期滞留不归人员等不参加本次聘用。机关、直属单位分别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学校将逐步核定各系列各级别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并下发到各处级单位。
  本次聘用中,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内,根据单位性质,岗位结构,在充分考虑人员发展与现状的基础上,核定本单位岗位性质,明确本单位各类别岗位设置情况,形成《岗位设置一览表》、《岗位说明书》,并对岗位等级、职级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岗位职责或上岗人员发生变化,应对岗位性质进行重新核定。机关、直属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本次聘用中,可以选择聘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选定聘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并且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按照岗位所属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选定聘用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校人字〔2008〕31号)入轨职员职级。3年过渡期结束后,七级及以下职员不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过渡期内,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工资可执行过渡政策。
  在12日的会议上,党委副书记高晚欣在讲话中介绍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背景,强调了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实施范围、申请表格区别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要求各部门理解好政策、在操作过程中及时与人事部门沟通。人事处负责人讲解了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政策依据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对实施范围、岗位性质核定、聘用程序、过渡期政策等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校长刘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来看,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存在着几方面难点:一是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具有不平衡性;二是高校的情况很特殊,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很难区分;三是岗位设定不明晰;四是实施职员制的时间难以确定。他强调,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要把握以人为本、简单易行的原则。各单位要尽快理解、消化相关政策,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3日起,人事处设立咨询台,帮助各部门和个人答疑解惑。目前,各单位正在结合个人申报情况核定岗位性质,形成《岗位设置一览表》、《岗位说明书》报学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