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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 《中国农大校报》

我校公用房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行

2009-03-25     浏览(300)     (0)

  本报讯 从本月开始,我校新出台的《公用房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行。《办法》规定,对于教学、行政办公用房实行定额管理,教师和行政办公人员定额用房每人10平方米,研究生定额用房每人2平方米。各学院用于本科教学的房屋场所,包括各类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微机室、教室等,免收房屋资源使用费。对于定额标准和本科教学用房以外的房屋,学校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收取资源使用费。
  《办法》还规定了公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改建或扩建、公用房屋的使用用途发生变更时须报学校审批等内容。 (侯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