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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 - 《西南医科大学报》

政策解读:《实施意见》变革亮点

2015-11-25     浏览(55)     (0)

           政策解读:《实施意见》变革亮点

【亮点一】

“临床医生”有望从论文中松绑
    临床技能和技巧将作为考核和评价导向
把临床医学研究生从学术型和专业性从培养方向上加以明确区分,有利于提升临床医生的实际操作和职业素养
    《实施意见》原文:改革初试内容。“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在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命题内容,提高初试考查的职业针对性和科学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分类,临床医学将以考核临床能力为主,为促进科学选才,针对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临床医生职业特点,改革考试内容,进一步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加强考查实效性,促进优秀临床医学专门人才脱颖而出。

【亮点二】

补上“医德”“人文教育”这堂课,加强职业素质的考查
    人文素养首次被纳入临床医生培养的考查范围,这有利于提升医生的综合素养,使未来医生更具人文关怀精神
    《实施意见》原文:全面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同时,推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考核的有机结合,提高考查实效性。

【亮点三】

强调职业实操性,不唯分数是论
    进一步提高命题内容综合度,推进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业技能考核的有机结合,强化能力考查,避免考生一味死记硬背,提高考查实效性
    《实施意见》原文: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高水平的临床医生,在考试内容上将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临床实践要求,既重视专业知识,也注重专业技能,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亮点四】

扩大招生单位录取自主权,按需培养人才
    复试:扩大招生单位录取自主权,自定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分数线
    《实施意见》原文: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本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分数线,目的是推动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培养要求、培养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拔,促进科学选才。
初试:教育部划定初试分数线,作为监督机制

    《实施意见》原文: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国家线供招生单位参考,同时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初试总分线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国家线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
调剂:临床医学可调其他专业,而其他专业不能调剂临床医学,保证临床人才专业性
《实施意见》原文: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医学学术学位仍然执行国家统一的复试、调剂成绩要求。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培养工作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

【亮点五】

2016部分推行,2017年全面实施
    为使考生有充足的调整准备时间,采取分步实施方案,逐渐过渡为全面实施
    《实施意见》原文: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原则,2016年首先实施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等相关改革措施,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