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酒是绍兴生产习俗与婚假习俗高度融合的产物。初名“女酒”,明清称“女儿酒”,亦谓“花雕酒”。从它的产生、发展到进入普通人家,至少已经有1700多年历史了。
最早记述女酒的作者是嵇含,他在《南方草木状》里是这样写的:
南人有女数岁,即大酿酒,即漉,候冬陂池竭时,置酒罂中,密固其上,瘗陂中。至春潴水满,亦不复发矣。女将嫁,乃发陂取酒,以供贺客,谓之女酒。其味绝美。
这段不长的文字中,作者对女酒酿造的时间、条件、方法、饮用、品味,写得活灵活现,仿佛亲眼所见。然匪夷所思的是,嵇含(263--306是谯郡 县(今安徽滁县)人,所写则是“南人”之事,个中有何缘故?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因为嵇含原籍今稽上虞,是嵇康侄孙。嵇氏为越中望族,其家属传统文化,在嵇康、嵇含身上都得到了传承,女酒自然也难以释怀。至于嵇含所谓“南人”,看似一个笼统的地域概念,没有特指对象,所以后来出现过广东、福建等地风俗的解读。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种生女即酿酒的习俗,在绍兴却世代相传,一直流传了下来,而且为嵇含之后的历代士大夫所关注,在各类文献中反复出现。
特别是在宋及以后的各种类书中,女酒似乎成了热门话题,嵇含的话被反复引述或借题发挥。如宋代李 《太平广记》卷233、明顾赵元《说略》卷25、明陈耀文《天中记》卷44、清陈元龙《格致镜原》卷22、清雍正《御定子史精华》卷32《婚姻》、清康熙《御定渊鉴类函》卷392《食物部六·酒》等等。尤其是在康熙朝《御定月令辑要》一书中,竟把酿造女酒之期,列为全国重要的时令之一,表明酿造女酒已经成为官方支持和提倡的一种生产和婚嫁习俗。所谓“月令”,是指农历十二个月的时令、行政及相关事物。酿酒行业中“冬酿”也是重要时令之一,但在《御定月令辑要》中,只列“女酒”而不列“冬酿”,可见女酒的非同寻常。
宋代女酒成了文人雅士吟诗咏物的题材,他们不仅让女酒入诗,而且常常给女酒寻找工对。试举二例:
其一,南宋洪迈《夷坚志戊》卷9著录的《胡邦衡诗识》故事说,黄师宪省考夺魁,枢密院编修官胡邦衡点检试卷时,看过黄的文章,称其“骈俪精切”,深表赞赏。后来胡邦衡获罪发配福建,黄师宪送给他鲻鱼红酒,胡咏诗相报。其中两句:
盈尺子鱼来丙穴,一瓶女酒敌新州。
胡邦衡还自以为诗中“子”对“女”,“丙”对“新”为工。而新州酒亦绝佳,闽人皆重之。后来清人万鹗在《宋诗纪事》卷43中也著录了这个故事。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女酒”故事出自洪迈之手,应该属于可信。洪迈虽然不是绍兴人,但他在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出守绍兴府事,对女酒风俗,应该会有所了解。后来他的子孙也移民到绍兴定居。
其二,两宋间经历过神宗、哲宗、徽宗、钦宗、高宗五代的庄绰,长期仕官郡县,奔走南北,可谓见多识广。他在《 肋编》卷下《女酒郎衣》条中认为,女酒是富家之物,而贫家小伙,终身布衣,只有到了结婚时,才“服绢三日”,俗称“郎衣”。于是,好事者便以“女酒”对“郎衣”,也算是一种风俗趣谈。庄绰写道:
富家生女,即蓄酒藏之田中,至嫁方取饮,名曰“女酒”。贫家终身布衣,惟娶妇服绢三日,谓为“郎衣”。此皆可谓对者。
到了明代,女酒名声更盛,王世贞将其视作名酒,与外国名酒相提并论。他在《 州四部稿》卷171中写道:
外国名酒,西域有葡萄酒,乌孙有青田核酒,乌丸有东墙酒,诃陵有柳花椰子酒,波斯拂 有肉汁酒,北塞马 酒,南蛮槟榔酒,抚南安石榴酒又甘蔗土瓜根酒,辰溪钩藤酒,赤土国甘蔗酒,真腊有明芽肉酒,波斯有三勒浆酒。南荒有女酒,女数岁酿糟,置壶于水中,候女嫁,决水取之,味甚美———今四夷酒,以暹罗为第一。
王世贞在列举各种外国名酒之后,特别将中国的女酒提出来,给以介绍,这是非同寻常的。因为对中国来说,可与外国名酒媲美的,显然不是仅此一家,何况在只列名酒名单的情况下,唯独对女酒有品格方面的介绍,说明王世贞心目中的女酒之美,是其他任何名酒都无法比拟的。
从文献记载看,进入清代以后,女酒在名称上发生了变化,以“女儿酒”行世,而且原本意义上嫁女时才取而饮之的美酒,已经发展成为款待贵宾的佳酿和馈赠亲友的礼品。徐珂在《清稗类钞》里的《沈梅村饮女儿酒》和《舒铁云饮女儿酒》两则佳话,便足可说明这一点。
沈梅村(1745-1816)是杭州人,名赤然,字韫山,号梅村。乾隆三十三年(1768)举人,曾任直隶丰润知县。他还乡后闭门著书,经常与好友章学诚、吴锡麟等相切磋。有《五砚斋诗文钞》等。沈梅村所饮的女儿酒,是熊元昌赠送给他的,熊何许人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行文看,酒显然是从熊文昌女婿那儿来的。其实,沈梅村既然与女儿酒的故乡人章学诚为友,加之近在杭州,受此礼赠,也属近水楼台。徐珂《沈梅村饮女儿酒》中写道:
熊元昌饷沈梅村大令以越酿一盛,外施藻绘,绝异常 。询之,曰:“此女儿酒也”。凡越人遣嫁之夕,必以羊酒先之,故名女儿酒。此即其 家转遗者,视他酒尤佳。梅村饮而甘之,赞不绝口。
而舒铁云饮女儿酒,不是小饮小酌,是在为友人送行的盛宴上,还诗兴大发,写了首咏女儿酒的长诗。诗曰:
越女作酒酒如雨,不重生男重生女。
女儿家住东湖东,春糟夜滴真珠红。
旧说越女天下白,玉缸忽作桃花色。
不须汉水 葡萄,略似兰陵盛琥珀。
不知何处女儿家,三十三天散酒花。
题诗幸免入醋 ,娶妇有时逢麴车。
劝君更尽一杯酒,此夜曲中闻折柳。
先生饮水我饮醇,老女不嫁空生口。
这是十分难得的女儿酒诗。诗人舒铁云(1765-1815),是顺天大兴人,家居苏州,字立人,号铁云。乾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因为家境贫寒,游幕平生,与绍兴师爷为伍。他对女儿酒可谓情有独钟,不仅写出了女儿酒的本色,即:色———琥珀,香———馥香,味———醇厚,甚至说起了俏皮话,说绍兴重女轻男:“不重生男重生女”。诗中还恰到好处地运用了唐代李白、杜甫两位酒仙的“酒典”:李白《襄阳歌》有“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 醅”句,诗人则充满自信地吟出“不须汉水 葡萄,略似兰陵盛琥珀”句。“ ”,是“再酿酒”之意,这里诗人借用李白的酒典,巧妙地向读者显示,女儿酒是一种再酿酒,即通常所谓的加饭酒。诗人借用杜甫的酒典,则旨在说明女儿酒之美。杜甫《饮中八仙歌》有:“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 车口流涎”句,说的是八仙中的汝阳王李 ,饮完三斗酒后上朝去拜见天子,路上看到 车(酒车),又流起口水来。舒铁云以“娶妇有时逢麴车”句,借以说明整车的女儿酒,实在让人流涎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