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明清山东临清运河水次仓
作者:郑民德
明清两朝视漕粮为 “天庾正贡”,把大运河看作 “国家命脉”,所以对于河道管理、漕粮催儧、仓储建设非常重视。其中明清两朝的漕运仓储有三种类型,在京城有京通仓,在运河沿线有天津、德州、临清、徐州、淮安、江宁、凤阳水次仓,在地方有县、镇小型水次兑军仓。这些漕仓都属于国家官方仓储,多者存粮数千万石,少者也达上万石,管理者则上自国家户部,下自地方州县,对于京城供给、灾荒赈济、粮价平衡、公共工程用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山东运河流域的临清仓属国家大型官仓,因其靠近运河,专贮国家漕粮,所以被称为 “水次仓”。临清仓在明清两朝的历史变迁,不但反映了封建时代漕运的变化,而且对临清城市的选址、发展、衰落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临清水次仓的历史沿革明清时期的临清为 “南北之咽喉”,为京杭运河沿线重要的军事要地、漕运枢纽、商业都会、仓储中心,有着突出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
早在明初洪武六年 (1383),为扫荡北方蒙元残余势力,朱元璋就命大将军徐达驻军临清,并置临清仓转运、存储军粮,二十四年 (1391)又令诸王练兵临清,存粮16万石以供训练骑兵所用,尽管这一时期运河尚未贯通,但临清仓仍然具有重要的军事供给作用。永乐十三年 (1415)随着会通河的疏浚与海运、陆运的罢黜,南方漕粮源源不断地运往北京,临清仓一跃成为运河沿岸五大水次仓之一,国家不但在临清设户部督储分司,由户部郎中、主事管理,而且存粮数量多达上百万石。据史料载,临清水次仓共分为广积、常盈、临清三厫,计厫房一千余间,均位于砖城内。宣德四年 (1429)临清仓接纳应天、镇江、常州、徐州、扬州等处漕粮共220万余石,因粮多仓不能容,朝廷扩建临清仓可容粮300万石。正统二年 (1427)又规定山东兖州、东昌二府与河南全省漕粮全部运到临清仓交兑。因每年大量漕船、民船在临清仓纳粮,也刺激了粮食业与其他商业的发展,带来了各地物流在临清的汇集,使临清一跃成为 “繁华压两京”、“富庶甲齐郡”的商业大都会,而这自然离不开国家漕运的带动作用,所以民间 “先有临清仓,后有临清城”的谚语是有充分道理的。
临清仓的衰落始于明代成化年间,当时漕粮运输改行长运法,江南漕粮基本不在水次仓存储,而是直接运往京师,这样就大大削弱了临清仓的存粮数量。嘉靖、万历年间,临清仓主要接纳山东、河南两省部分州县的夏税与秋粮,其中粮约11万余石,与盛时200余万石相差数十倍,而这11万余石也多半折银征收,真正的本色粮非常少。天启、崇祯年间,因运河淤塞与战乱的影响,临清仓疏于管理,与德州仓没落到 “二仓如洗”的程度,已基本失去了其存储、转运、赈济的功能。入清后,朝廷积极修复临清等运河仓储,顺治元年(1644)派户部官员管理临清仓,九年(1652)又命山东州县漕粮全部交临清与德州仓,不得以银代粮,以增加国家积蓄。康熙时,社会稳定,国库充裕,逐渐减少临清仓的粮食存储量,并将仓储交由登州府通判管理,后又将临清仓与临清钞关并为一处,统一由户部官员管辖。清中后期,由于国家疏于管理,临清仓坍毁严重,不但存粮锐减,而且仓储也多为暂存截留漕粮、供给运军、满足当地军队开支所用,很难再有大规模的平衡粮价、赈济灾荒的功能。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山东运河流域遭受战乱影响严重,太平天国北伐军、捻军都曾围攻临清,仓储、衙署、庙宇全部毁于战火,临清仓也随之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之中。
二、户部监仓官员与宦官的斗争明永乐时临清仓由户部郎中或主事管理,从宣德开始,朝廷开始派遣一定数量的宦官监督京通仓、临清等水次仓,其目的是牵制户部官员,从而达到仓储直接由最高统治者控制的目的。但是宦官监仓弊端重重,他们不但掣肘于户部官员,而且贪污受贿、欺压军民、骚扰郡县,严重破坏了仓储的正常运作。面对宦官的恶行,很多正直的户部官员与其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漕运的运行与仓储的丰盈。
成化年间,户部主事王璠监督临清仓,跟他一起共事的宦官无恶不作,不但经常剥苛前来纳粮的军民,而且骚扰附近州县。面对这种情况,王璠极力抗争宦官的恶行,一个月间就抓获了宦官的爪牙二十多人,全部用法律惩治。弘治时,宦官势力达到鼎盛,当时户部主事李源督临清仓储,仓中太监经常饮酒作乐,不理仓务,为拉拢李源与其同流合污,宦官屡次设宴席招待李源,但李源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每次都不遂宦官的心愿,宦官心怀怨恨,于是勾结同党兵备道赵副使扰乱仓储,并干涉户部官员的管仓事务,李源针对宦官的罪状,向皇帝上书,揭露他们的罪行,置于法。同时期另一监仓主事宋明,也是刚正不阿之人,他见仓中宦官恣意行事的现状后,明裁以法,使仓中的弊端全部得到革除。万历时,户部主事何藻监临清仓,仓内使用旧斛盛粮,往往掠夺比国家规定更多的粮食,纳粮的百姓备受其害,何藻叹息百姓的苦难太多,于是请求改换斛斗以减轻百姓负担。后来有太监到临清督促山东粮饷,暗中收受贿赂,剥苛百姓,何藻进行了抗争,结果太监怀恨在心,他向皇帝弹劾何藻,说何藻违反朝廷规制,变换斛斗收粮,致使何藻下狱,最后因太监受贿案发后才得以出狱。相对于明代,清代因临清仓存粮数量较少,且没有宦官干预仓储事务的案例,所以并未出现类似于明代这样的祸乱。
明代的宦官是皇帝的爪牙,完全受最高统治者控制,他们涉足仓储、边镇、盐茶等诸多的领域,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特别是弘治、正德时期,宦官势力达到鼎盛,他们不但专权弄势、欺压百姓,而且混乱朝政、愚弄君王、干涉国事,导致临清等漕运仓储成为了贪污腐败的渊薮,而正直户部官员与其的斗争,也反映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气节与操守。
三、临清仓的功能明清时期的临清仓属于国家官方粮仓,位于运河沿岸,不但便于存储、转运漕粮,而且对于宫廷皇室供给、接纳冻阻漕粮、军事开支、粮价平衡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赈济地方的灾荒,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稳定,也是临清仓的重要功能。
临清仓位于山东运河流域,辐射河北、河南、山东三省之地,在灾荒时,往往能够利用便利的水运条件,将赈济粮及时地运到受灾区域,从而达到安抚百姓的目的。如成化九年 (1473)北直隶、山东民饥相食,户部左给事中邓山奏发临清、德州、天津三仓米30万石进行赈济。弘治六年(1493)山东发生大旱灾,户部又将临清、德州二仓粮10万余石投放市场,以平粜高昂的粮价,减轻灾民的苦难。弘治十四年(1501)山东、徐州、邳州灾,刑部左侍郎何鉴请求赈济,朝廷发临清仓粮4万石,徐州与淮安仓粮6万石分别救济受灾州县。嘉靖三十二年 (1553)河南、山东饥荒,运临清仓米7万石赈济,其中3万石通过卫河赈河南,4万石赈山东。入清后,虽然临清仓存粮数量锐减,但是仍然发挥着一定的赈济作用。康熙四年 (1665)山东六府大旱,百姓流离失所,康熙帝命发临清仓米麦4万石,德州仓米麦2万石,动用国库银6万两进行救济,并派贤能满族官员二人前往监督,以确保赈粮发到灾民手中。乾隆三年 (1738)又拨临清、德州二仓粮备赈北直隶灾荒。
明清临清仓对于地方社会的灾荒赈济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在封建时代,相对于地方政府与民间的预备仓、社仓、义仓等仓储,临清仓不但存粮数目较大,而且能够利用便利的运河交通条件,所以其赈灾范围更广、受益民众更多、影响力也更大。
(郑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