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报》
百行孝为先
作者:贵明
这几天浏览网站信息,一则刊登在10月3日《武汉晚报》上的新闻引发笔者的思考。
“养老院是什么样的?爷爷奶奶们为什么来养老院?在养老院生活得高兴吗?”这是12岁的武汉枫叶学校初一学生张力木社会实践报告中的问题。在去千鹤养老院前一天,张力木设计了访问方案,采访了6位老人,老人面对提问数度泪流满面。而在最近该校的优秀实践报告评比中,这份调查《养老院的半天》从200多份报告中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
思考一:12岁初一学生能捕捉到这种问题,且能设计访问方案,完成实践报告,令笔者敬佩欣喜。此篇新闻中也提及:“……这份由12岁少年写出的调查报告何以获得一等奖?昨天,张力木的班主任上官大勇称,这份社会实践报告视角独特,与当下老龄化的现状相契合,传递出孩子尊老爱幼的意识。”笔者也禁不住慨叹小小年纪却有此起点,确实不一般!
思考二:“老人面对提问数度泪流满面”,小作者记录下的这个镜头令笔者望而兴叹。老人为何如此?可能读者都有自己的理解。张力木访问到的是:“他们患有高血压、中风等疾病,房子住不下,子女工作忙或在外地成为他们选择到养老院的原因。”
按理说一般养老院的设施、条件大体多还不错,吃、住方面想来也不太会委屈老人,甚至有的养老院服务非常贴心、到位,一些养老机构提出:“要把老人当自己的父母那样照顾好。”然而,这“数度泪流满面”毕竟传达出了老人难言的苦衷和无奈。
都说养儿防老。年纪大了,有疾病了,绝大多数老人内心都会希望有子女在身边能给予陪伴和照顾。可倘若子女都工作在外地,这些父母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我们曾经听到过有背着母亲上大学,有辞掉工作尽孝等等的事迹。但是种种原因限制,有几人能做到此?况且故土难离,在中国,又有多少老人愿意从自己的家园迁走?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二十四孝的故事传颂至今。大多数国人也很注重行孝:山东济南闵子骞路人行道旁竖有二十四孝故事宣传讲解牌匾,笔者也见过驻足研读的身影;近年来,在全国不少地方开展了“孝子评选”活动,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被媒体誉为“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的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节目,常常能震撼观众心灵。其中就有捐贤救母孝道感天下的孝子、坚持5年背着生病母亲上下班的孝子、从八岁开始伺候瘫痪养母12年的孝顺女儿……只是,感动都有,一旦身陷每天的生活,对普通人而言,常常不自觉而疏忽了对孝的实践,对爱的感念。尤其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物质丰富、事务繁忙的今天,人们之间联系的纽带也不断在变化,使得有些沟通变得困难重重,有时甚至出现难以逾越的障碍。这种状况已几乎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孝”的内涵也随之发生延展,远不是父母吃好、穿好、住好就行了。能够真正做到“孝”,让父母放心、欢欣,哪怕是不再流泪,都并不容易。
为人必须付出更多智慧和耐心恪守孝道。《孝经》有载:“夫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业。”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事之本也;守身,守之本也。”也就是说,一个人若想正身清心,修德立业,从尽“孝”起步。《百孝经》提醒人:“天地重孝孝当先,一个孝字全家安。为人须当孝父母,孝顺父母如敬天”。可知“孝”有多重要。
“孝”,也是人性美善的体现。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面对含辛茹苦将子女养育长大的至亲!父母恩情似海深,生而为人千万莫忘父母恩。
《弟子规》教导人:“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昌言》曰:“人之事亲也,不去父母之侧,不倦乎劳辱之事,见父母体之不安,则不能寐;见父母食之不饱,则不能食。”可见中国古人行孝之功,也启发今人在现代社会该如何尽孝。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当“孝”成为一种人人身体力行的风尚、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时,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安康。